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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同野不懂沈吟的顾忌,只觉得普天之下怎会有此等淫邪之极的人,怒道:“放屁!你身为出家人在得说此等话来!”
和尚冷笑道:“明明是你二人当着出家人的面行苟且之事,勾引在先,贫僧日行一善,哪能辜负良辰美景天赐的美意。”
居同野哪里见过此等堂而皇之不要脸之人,当下又觉得声音有些熟悉,不过邪淫的声音他还是第一次听,一时分辨不出究竟在哪里听过。
沈吟搭在居同野肩上的手顺势下滑,掌心温柔滑过圆润肩头,以满腔浓郁爱意轻轻慰藉他。蓦地抬起头来,澄莹目光赫然如朔风吹带冰渣彻骨,盯着这假和尚,仿佛随时随地都能将人千刀万剐,眉头不皱,嘴角勾起一丝冷笑:“既是有缘,少不得一叙,敢问大师在哪座宝刹修行,不知能够有幸得知尊法号?”
那种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态度,叫和尚现在就把人拉倒身下,解淤疏堵一逞快意。不过逗弄蝼蚁的感觉太好,先以口舌之快将人逼至绝境,再以各种凌虐手段玩到尽兴,仅仅是想想便觉得神仙生活。他盯着沈吟看,一双邪眼仿佛看将出来,装模作样拿着腔调道:“白马寺,信缘。”
居同野以为沈吟要先拖延片刻,心中也在想对策,谁曾想沈吟话锋急转直下,凛然道:“胡言乱语,白马寺怎出得你这等妖僧,有辱清净。”
信缘不是第一次被人称作“妖僧”,但他觉得这人才是妖,当面被妖精指着鼻子认为为妖,真是贻笑大方滑稽至极。
第四十二章 大当家的
声调大相径庭,装束判若天渊,两个虚晃的身影终于还是重合归为一体,居同野猛地跳起来,骇然道:“是你!”
沈吟一愣,继而怒了,这等淫邪妖僧居同野怎么会认识,刚才还只是想法现在真的想将人千刀万剐以泄心头之恨。他千辛万苦守护着他,怒火未熄,便看见居同野转头对他,大惊失色道:“西安城里我把腰牌给他好叫他回家探病母!”
“你的头发呢?”居同野瞠目结舌地看向信缘,登时便明白沈吟当初那句问话是何意,显然是这人想要出城苦于官兵严查,见自己手中有腰牌,模样又很好欺骗,临时起意编排出看病母的谎言,演技卓越以假乱真,他一时不察竟叫他骗了去。
沈吟冷笑一声,“嘻”的声音在夜色中飘荡,如空谷回音森然冰冷。
信缘没想到那时也能碰上周府的人,他行走江湖多年眼光毒辣,一眼便认出腰牌为真,拥有那种腰牌定非凡人,可言谈举止衣着品饰都极差,又半点不像,虽然不明白他究竟是从哪里弄来的,不过能骗来就行,便没有顾忌许多施展骗术。他再看此人身后白净面孔的人,益发鲜嫩如樱桃水灵,这倒是提醒他了,腰牌必然是这个妖精所有。
居同野想着自己被骗得惨烈,这种骗和沈吟骗他不同,让他恨不得拿刀砍了这和尚。
沈吟如蛇蝎盯着信缘,却在问居同野:“你见他时有头发?也没有穿这身僧袍?”
居同野点了点头。
沈吟打量信缘,上下一瞥,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嘲道:“这番变装,想必是肯定自己通不过排查,看来犯的事不小。”
信缘被沈吟笑得如见唇亡的牙齿,不过一怔,又即刻恢复常态,邪魅地笑着。荒山野岭,四下无人,这两人就算是天王老子,玩完之后毁尸灭迹,没人知道是他干的。思及至此,信缘装模作样地做了个大揖,讥笑道:“我当是谁,原来是那天的公子哥儿,多谢公子的腰牌。两位一看就是大善之人,可愿入我佛门清净地,一起渡前世今生债孽,也叫贫僧尝尝鱼水之欢的妙处。”
居同野原本就气他欺辱哄骗自己,而今又见他盯着沈吟的样子更气不打一处来,把沈吟护在身后:“你敢!”
“有何不敢。”信缘笑眯眯道,眼里尽是不堪入目的邪性,见居同野这幅气极的模样,虐心大起,不由自主想起年幼时曾经抓住的一条狗,一点一点敲断四肢再慢吞吞剥下皮拆掉骨,煮一大锅喷香四溢的狗肉汤,不由愈发狂妄,咽了咽口水,“公子是好心人,不如就把人让给我吧,和尚我抓心挠肺的也想尝尝滋味。”
刚才还客客气气,现在简直换了个面貌。沈吟心生厌恶,可躲在居同野身后的感觉出乎意料的大好,居同野明明无能为力,偏偏毫不犹豫挡住他面前,不假思索地挺身而出。没人知道沈吟已经在心猿意马想入非非,他贴着居同野并不算坚硬宽阔的背脊,觉得那是牢不可破的城墙,像是要把自己融入他的身躯,点点滴滴不留。
居同野只能算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沈吟就是他的劫和死穴,叫他不得不害怕。但他一退后沈吟就会暴露,人在他身后便浑身都是力气,万物在他心中怒号,不拼个鱼死网破誓不罢休。
信缘瞧得是真真切切,心中更是愉悦,今夜可太有意思了。
感觉到居同野已经到了极限,沈吟恋恋不舍地拿额头蹭了蹭他的脖颈,心里大觉惋惜,想在他的皮肉上咬一口留个独属标记,然而现下根本不允许。他松开抓紧他衣衫的手,悠然从居同野身后走出来。
信缘这时才瞧清妖精全貌,人人都言犹抱琵琶半遮面半遮半掩最美,美有森罗万象,都不如今夜妖精在月华下亭亭玉立。他看得眼睛直了,顿时把戏谑情绪抛在脑后,脑袋里都是刚才妖精赤裸上身的惊鸿一瞥。
“你叫什么名,可愿跟我走,贫僧好好疼你几次,定然叫你知道你这小姘头其实不过是个镴枪头。”信缘喜不自禁,也不知怎的,中烈性春药般被迷得五迷三道,满脸媚笑,调戏的话都说的不伦不类,搓着手道。
居同野倒是纳闷“镴枪头”是个什么玩意,总归不是什么好话。
沈吟心想同野肯定不是个镴枪头,这点他能不知道么,这具敏感身体他既喜欢又千防万防着。沈吟不动声色,漠然一笑:“看你这身打扮,颇像血宗佛的。”
信缘脸色大变,骇然道:“你怎知道!”
沈吟不理会他,倒是看向居同野,温声细语慰藉着:“不算什么,早就被官府抓了,估计是个漏网之鱼。还敢穿成这样招摇过市,这是找死呢。”
居同野被他一哄,明白已转危为安,竟无缘由地镇定下来。
沈吟虽然偏居一隅,天下事倒是灵通,默不作声打量号称信缘的血宗佛余孽。
冰凉的眼神叫人如在数九寒冬掉入冰库,冷彻心肺,信缘没想到他原以为床上的玩意竟然也有这份气势,莫名有了恐惧之感,他想这人可能不好对付,倒不是不该戏弄,而是应该下手为强,防止后患再慢慢戏弄,现在也不是很晚。
想着,信缘把蜜蜡佛珠往手腕上一套,两只手握紧竹杖。竹杖看起来油光滑亮,泛着微弱的幽深绿光。
居同野感觉不好,如被野兽窥视。他曾打兔猎鸟,以己度人,自然明白那些被他捕来的猎物眼神里的感觉。登时也不害怕,沈吟给了他无限勇气,一只手下意识便搭在腰间柴刀的刀柄上。
信缘似不介意,淡然道:“贫僧好心宠幸,你怎得不理情!”
说的那个煞有介事,信缘是准备好要出手先宰了前面这人,再慢慢摆弄这个磨人小妖精,今夜定要将他压在身下仔细凌辱摆弄一番不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他终于能体会这句话,不过他既想品味牡丹又不想死。
居同野“噌”的一下火起,几乎是下意识抽出柴刀便砍。
沈吟闭上眼不忍直视,不明白是如何能打起来,居同野你个蠢货不自量力,人都该有点自知之明可惜居同野天生缺了半斤。这时候就应该打打嘴仗互相喷点唾沫,延挨片刻,寻机能阴则阴,不能再使其他计划。
刀竹相劈,在信缘信誓旦旦的目光中,竹杖被劈成两半。
那竹杖虽是竹杖,在信缘手里多年,敲破了无数脑袋瓜子。他每敲死一人,便在竹杖上滑一道。倒不是竹杖坚硬,而是信缘打小练手上功夫,双掌力大无穷。可惜一山还有一山高,居同野那柄柴刀是他爹传给他,而他爹又是从他爹手里继承,百年传承,经过居家祖传磨刀手法的重重磨炼,那是连沈吟都佩服的手法,锋利程度可见一斑。
“不识好歹的东西。”信缘骂道,天生旧物不如新,也不心疼,妖精生得明珠凝玉一般。
居同野心中茫然,刚才不过凭着本能出刀,砍竹杖可以,哪里能真砍人。眼见信缘挥起拳头,不敢再挥刀,左右不过是拳头,挨了也就挨了,他可不怕!居同野立即把沈吟往身后揽,怕拳脚不长眼伤着人。他是乖孩子,还真没跟人打过架,倒是没少见人打架也没少拦截人拦架,免不了挨点拳脚。
那拳头莫说居同野一颗血肉人脑,连石头都能打穿,他要是挨上,也是一条小命没了。
电光火石之间,就听嗖的一声破云穿石,信缘额间骤现一枚精铁箭镞,箭镞上裹着几道血丝,血流从额间开始划过鼻尖,信缘的眼睛还没来得及瞪大便丧失生意。
这一切出乎意料。荒庙外不远处传来一声轻巧空灵的哨声,如百灵鸟啼,紧接着又是一阵骚动,骚动从四面八方传来,在空旷的荒野中散开,无声无息间,荒庙附近埋伏了不知多少人。不用沈吟提醒,居同野都明白这下是真的遇上强人。
居同野是怕的,怕到手一抖,柴刀应声而落,一把把沈吟抱在怀里,如狼护崽本性为之。
突如其来的一抱叫沈吟在他胸膛上磕了鼻子,眼泪止不住流下来。他原是个不会流泪的冷人,在居同野面前首次流泪竟是因为这等事,觉得不好意思更不敢抬头叫他知道,失了面子,顺势把头深深埋在他怀里,拼命眨眼准备把眼泪尽数憋回去。
居同野左看右看,想起柴刀,柴刀在手也能有点底气,一手揽着沈吟一手捡起来,才颤巍巍地握在手里,就见一满脸络腮胡的粗汉快步走进来。
汉子肩背长弓箭筒,刚才那一箭似乎就是他射的。月色晦朔不清不明,隔那么远的距离,还有如此精确准头。换做别人定然会有所怀疑,然而居同野心有余悸,只把他当劫色强人。
汉子看着两人,络腮胡下掩盖的喜意登时消散殆尽,两眼圆如豆,怒目而视,手指上来呵斥道:“你个畜牲,腌臢屎壳郎,胆大包天也不掂量掂量——”
沈吟好不容易眨回眼泪,眼眶因刚才一番泪洗显得泪眼婆娑,分外尤怜楚楚可人。他一手捂着鼻子,一手推开居同野,毫不客气抬脚便踹,气势汹汹暴躁地喝道:“这是我娘子!”
没想到沈吟会突然动手,汉子跌倒在地捂着胸口,不可肆意地看着居同野又看看沈吟,来来回回反复多次,两眼更似两颗大黑豆子,委委屈屈道:“大当家的!”
第四十三章 付家二美
门外又挤了不少人,其中一个浑身上下脏兮兮的书生在信缘的尸体前蹲下来,张开手中通缉令仔细核对,他年纪不小满脸褶子,面目清癯双眉花白,冲着黑豆眼汉子笑起来,喜得眉间皱纹深刻如川:“二当家的,没错,就是他!三千两银子!”
又有人一脚踏在尸体上,拔出额间的箭矢,在尸体衣上匆匆两下擦抹干净,恭敬地双手捧着递给二当家的,眉开眼笑掩不住奴颜谄媚。
荒庙外人不少,不必再隐匿踪迹,点起火把,火光明浩通天,四下一时如被层层火烧云聚拢。
这群人似乎都认识沈吟,甚至为他马首是瞻,看着沈吟大大咧咧呵斥诸多人的模样,温润气质荡然全无,带着些市井痞性,话说的也粗糙不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浑然换了个人,甚至没看见地上的尸体。
揪断了双翅的蜻蜓尚能苟且偷生,活生生的人已不能呼吸,就这么成了具冷冰冰的尸体。居同野吃惊不小,一时难以接受。旁边的人视若无睹,欢声笑语爽朗无比,更显死相惨烈。
这回,换成居同野缩在沈吟身后低着头看着脚尖,还有点扭捏。
沈吟终于不再捏鼻子,怒气尽显:“张圆圆!张豆子!你来得够晚的。”
张圆圆,小名豆子,也即二当家的,坚称自己叫张圆,生生把名字里另一个“圆”字吞了,在沈吟面前低下头,孩子气十足地狡辩道:“我这不是不敢靠近嘛,那秃驴多危险,就怕他突然发狠伤着您。”
沈吟冷哼一声:“敢狡辩?”
“哪敢!”张圆忙不迭跳开,刚才还想靠近,现下又巴不得退离十丈之外,“收到消息兄弟们一直等着,上上下下好一番收拾,您回去瞧瞧保管连皇宫都比不上咱们寨子。哪成想您老屁股后面还跟着个不要命的花和尚,他身手太好,我哪里敢惊动他。”
张圆提“屁股”二字时,按捺不住许久不见的好奇心,以为自己是条可以歪曲八扭的长蛇,试图绕着脖子去瞧沈吟的屁股。
沈吟气不打一处来,抬起脚作势又要踹。
张圆不止百步穿杨例无虚发的本事,身上功夫也奇佳,这一脚是他挨得心甘情愿,打是亲骂是爱,打打骂骂就是亲亲爱爱。张圆心里大美,如花苞绽放的花骨朵,连忙挺胸抬头迎上去。
沈吟不过虚张声势,抬起的脚又收回来,一摆手像是大人不记小人过:“先回去吧。”
没能和大当家的你侬我侬,借以在手下面前显示自己独一无二,张圆讪讪地叹了口气,又搓了措手。
沈吟不理会张圆,伸手要拉居同野:“走吧,回去睡觉。”
居同野哪里敢让沈吟挡着外人的面做如此亲热的举动,羞得双手慌慌张张背后,时不时拿眼睛四处瞄,看到张圆的眼神更不好意思,一张脸也通红不堪。
张圆见沈吟有了新欢,见怪不怪,不过扭捏成这样子倒是挺有意思,像颗熟透的水嫩大香梨。细细看来,火光照得这人蜜里透着皮光水滑,分明是一具熟透待采的好身子,顾影自怜更如在邀人爱怜采撷。沈吟的枕边人,他本应是半分不敢染指的,然而这人他只是看一眼便想再看一眼,接二连三看了十来眼,目光油腻黏糊,还是不够。
沈吟抢过一人的火把朝张圆扔过去,要他命的心思都要有了。
张圆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行为举止过分,忙不迭拔腿狂奔,跑得老远,才有逃出生天的感觉。
庙内的尸体已经被搬走,肮脏书生模样的是三当家,名为付如虎,浮夸的表情遮不住骨子里的沉稳,他可不像张圆浑身土里土气,平生只有落下邋遢和瞧不起爬床男人两个毛病,利利落落道:“公子咱们还是先回去吧,寨里一早就收拾好了,就等您回来。”
沈吟对他与众不同,不仅客气还带几分敬佩,应了一声,又互相介绍,念及居同野是不好意思拉扯,话没多说只是招呼他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