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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温束死了,死在二十二岁这一年。

    七年后,已经修炼成不化骨的温束恢复了为人时的样貌、意识和记忆,但是他已经不是人了。

    他的瞳孔是血红色,犬齿在吸血时会变成獠牙,皮肤刀枪不入,御风即可疾行,不惧寒暑,不老不死,嗜血易怒,他是不化骨,僵尸王。

    后来,后来明明不老不死的温束却选择了自我了断,他想杀了温家林家所有人,却发现大部分人都已经死了,活着的也生不如死。

    除了偶尔跟其他不化骨打一架,温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他不像另两个不化骨一般,一个爱色一个好酒,他对什么都没兴趣。对于他这样的僵尸来说,或许让他恢复为人时的意识才是最大的惩罚。

    不化骨想死都很难,温束又不愿意让另两只吸干他血,他抓了个能操纵火的异人——末世里把拥有特殊能力的人称为异人,普通的火已经烧不动他,温束逼着这人不停放火,把自己烧成了灰。

    然而老天跟他开了个玩笑,想死的没死成,这回直接把他扔回十二岁。

    更奇怪的是,他的身体慢慢有了变化,温束清楚的感觉到,他前世未死之前的特殊能力回来了,而且随着时间增长越来越强,他能听见看见的越来越远。

    除此之外,他的身体素质以极快的速度提高,力量速度体力都远超正常人类,温束试过用刀割自己的手臂,虽然不像不化骨一般刀枪不入,但力气稍小一些,刀子也割不破他的皮肤。

    明明还是人的身体,却又有了一些不化骨的特征,情绪波动大,容易失控,不需要血液维生,偶尔却会对血液有渴求。

    他还是人,但好似又不完全是人。

    重来一次能做什么?温束依旧了无生趣,他没有在乎的人没有喜欢的物,自杀又太蠢,而且以他目前的身体状态,自杀是一定会受折磨的。

    温束唯一想做的就是活到十年后,这回他要亲眼看着那些忘恩负义的人被僵尸,然后再把他们烧成灰。

    所以这次温束丝毫没有忍耐,定国公府小公爷?别说笑了,谁想当谁去当吧,只要能活到继承爵位的时候。

    温海借机赶他走,温束也非常配合的离开,反正他也不想待在定国公府,他怕每日看见那些人在他眼前乱晃,会忍不住提前杀了他们。

    温束也没想到,他只是随便找了寺庙清修,竟然会意外捡到一只小花妖。

    前世,末日后偶尔听说有动植物成精,皆是杀伤力极大的可怕存在,温束便遇见过一株吸血藤蔓,触手足有数万,扬起来铺天盖地。

    他家小花妖……算了,除了能说话声音好听,大概就只剩下可爱一个长处了吧。

    老天送他重来一次,又把小花妖送到他身边,说明他合该是他的。人不可信,那妖呢?他一个人太寂寞了,养一只傻乎乎的小花妖好像也不错。只要他不背叛他,有点小秘密没关系,说谎骗他也没关系,小孩子总要慢慢教的。

    若是他背叛他……

    温束瞳孔漫出一层薄红,他从地狱里爬回来,就绝不会再让人将他推进去。

    *

    系统空间,完全不知道自己惹上什么样存在的夏.小花妖.琛将喇叭花放好,边整理自己的库存边跟夏铜板聊他新认识的网友。

    “子笺他爹可真不是个东西,他在家里一定经常被欺负,太可怜了。”夏琛捧着脸叹气,他不是烂好心,而是自己也曾经经历过那种困境,知道对于一个生理心理都未成熟强大的小少年来说是多么痛苦无力。

    他当初的情况还要更好一些,好歹身体健全,手上还有钱,只要一直待在学校不回家就好。可是子笺却无处可去,甚至被送进庙里,说是养病,不如说是发配。

    夏琛说完,夏铜板却半晌没有接话,夏琛奇怪道:“怎么了?你觉得我说的不对吗?”

    [我觉得……系统错误,开启自我检测……检测完毕,未发现程序紊乱。开启病毒查杀,病毒查杀完毕,系统运行正常。]

    夏琛被这突如其来的一连串搞得心惊胆战,连忙问:“板儿你没事吧?”

    夏铜板虽然有时候有点坑,但总的来说,还是个好统,他也不希望夏铜板出什么问题,这种高科技智能系统,别说现在了,他前世也找不到地方修啊。

    [没事。]夏铜板的声音跟往日好像并没有什么不同,但闭口不提刚才发生了什么,反而转移话题道:[空间内无法提供充足的太阳能供喇叭花吸收,建议宿主将喇叭花带出去。]

    夏琛下意识抬头看天,系统空间四季如春没有黑夜,他以前没注意,现在发现,头顶是一片白茫茫的苍穹,确实没看见太阳。

    “我得先找个花盆。”夏琛被带跑了话题,有点发愁的道:“这个泡面盒子不能拿出去,等我找个花盆再把喇叭花搬出去晒太阳。”

    夏琛把这件事记在心里排上日程,又拿了颗神奇种子种进白沙地,徐鹤来送他的水和土都还有,夏琛完全按照种喇叭花的步骤又来了一遍,就盼着再种出一朵喇叭花来。

    可惜有时候成功具有偶然性而不可复制,这次种出来的压根没变异,吃了个晚饭,就长出来一株西红柿,夏琛尝了一个,汁水饱满口感丰润,非常好吃。

    第二天,夏琛惦记着喇叭花还缺个花盆,下学后跟来接他和南哥儿的夏大郎央求,想在县城里逛一逛,买些小东西。

    本以为要求半天,没曾想夏大郎一口应下:“真是巧了,爹给了银钱,让我不急着带你们回家,先带你们逛一逛,若是不想逛街,去舅舅家坐坐也可。”

    南哥儿已经欢呼起来,闹着要吃糖葫芦,夏琛心中却飞快思考起来,他爹这是想先支开他们?又没让他哥瞒着,说明这事他本事知晓的。

    念头一转,夏琛就有了结论:他爹定是要对雷婆子下手了。

    当初雷婆子骗他出门,害他落水,他爹刚知晓的时候便说要好好收拾这恶婆子。后来一直没动静,夏琛也没着急,总归他爹不会留一个害过他的人在家中。

    等春耕,夏琛才知道他爹打什么主意,他爹竟然让雷婆子下地干活去了。

    要知道,当初买雷婆子,便是留在家中做事,多是准备一日三餐,偶尔有别的活计也要搭把手。夏家除了东哥儿这些小辈,都是苦过来的,有什么事自己能做,顺手就做了,所以雷婆子在夏家,真是没受过什么亏待。

    好好养了几年,夏老爷突然叫她下地,她是夏家买来的奴才,让她下地干活,谁也说不出一个不对。雷婆子一边心慌是不是她做的事暴露了,一边又不敢露出马脚,每日跟着一群壮劳力下地干苦活。

    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吃好喝好保养好的雷婆子便瘦了十几斤,一下子老了十多岁,脸上的皮耷拉着,只见皮不见肉,看着十分可怖。忍着辛苦做了点心,想套夏琛的话,夏琛当着他爹的面装作被吓到,哇哇乱叫着躲在他爹背后,就连小吃货南哥儿都不再肯靠近她。

    家里的女人虽然奇怪夏老爷为什么这么做,但是都知道夏老爷不是随便折磨人的人,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

    眼瞅着他爹使坏折磨雷婆子,夏琛总算为差点淹死的自己出了口气,之后就没再关注过雷婆子的动向。

    算一算,春耕已经结束了,接下来可以稍微轻松一段时间。夏琛忍不住咋舌,他爹真是有点狠,先把人剩余劳动力榨干,然后再收拾,一点儿都不带亏的。

    第26章

    在县城逛了一圈, 南哥儿要了一根糖葫芦, 又在夏琛的提醒下,给哥哥娘亲祖母一人带了一根。

    夏琛借机买了几个陶土花盆,还想买些竹筐竹篾,被夏大郎阻止了, 说是村里就有人会编,给一碗糙米就能换两个,不值得花钱买。

    这种偏远地方的小县城,着实没什么好逛的, 也就是夏琛没见识过看个稀奇,不多久就把要买的东西买全了。

    夏大郎一琢磨,这时间还早, 他爹交代了,晚些回去,干脆赶着牛车, 把两个孩子带去舅舅家。夏琛一听, 又让兄长买了两斤糕点带上。

    夏琛和夏大郎的外公是镇上的屠户,除了夏夫人这个幼女,还有四个儿子,都学了他杀猪宰牛的手艺。

    按理说, 家业本该由长子继承,但是大舅娶了县里肉铺家的独生女, 外公干脆让大舅来县里帮他老丈人开肉铺子, 一方宰一方卖, 既能保证肉质货源,又能保证销路,两方得宜。

    夏大郎把牛车赶到肉铺,大舅并几个表哥正给人秤肉,见到夏家兄弟十分惊喜,要他们去家中吃饭。大舅当即吩咐儿子,剩下的肉不卖了,带回家煮了待客。

    其实天色已晚,肉案上也没剩两块肉,但大舅这个态度还是十分让人舒心的。

    夏琛的二姐夏银子嫁给了大舅舅家的小表哥,虽然夏琛出生的时候姐姐都已经出嫁了,但是依旧对夏琛这幼弟十分疼爱,经常往娘家送些肉食。夏琛和南哥来县里念书,夏二姐中午不忙的时候,也给他们送过几回肉菜。

    见大哥这回来家中,还带了两包糕点,夏二姐颇有些惊奇。不是她觉得夏大郎小气,而是她晓得她这个哥哥,一根肠子通到底,对这些人情世故天生不开窍,还好嫂子是个能干懂礼数的。

    这么想着,避开人的时候夏二姐便打趣了哥哥两句,夏大郎挠了挠头,憨厚笑道:“是元宝提醒我。”

    夏二姐当即笑了,连声夸夏琛,还说以前看夏琛就是个聪明孩子,这不,一开窍就比别的孩子聪明许多。之后又给夏琛两个荷包,说是大女儿细娘给他这个小舅舅缝的。

    夏琛年纪小却辈分高,摸了摸身上,荷包里的一把炒豆子早就被南哥儿吃光了,只好摸着鼻子笑了笑,一摊手开玩笑说,小舅舅还是个穷书生,没钱给外甥女买糖吃,给她讲个故事好了。

    细娘是个纤细文弱的小姑娘,比东哥儿还要小一岁,性子有些怯懦,听夏琛开玩笑,躲在她娘身后抿唇笑,又听他说要讲故事,眼里多了些期待。

    夏二姐很乐意让女儿多跟幼弟亲近,她可听她娘说了,她们家元宝念书极有天分,先生夸了几回了,以后万一成了秀才公,甚至当了官老爷,她们这些亲戚,也能跟着沾光。

    “咱们元宝念了书就是不一样。”夏二姐又夸起来,非常给夏琛捧场:“二姐也听听,我们元宝讲个什么故事。”

    夏琛稍作思量,讲给女孩子的,打打杀杀不太合适,风花雪月什么的,细娘年纪还小。他在《西游记》和童话故事之间犹豫了一会儿,余光瞥见外甥女羞怯的模样,有了决定。

    然后夏琛就讲了一个魔改古代乡土版《野天鹅》:“我讲的这个故事,是个虚构的,也就是假的,你们听听就算了。”

    古代社会,不敢随便拿皇族说事,夏琛只好给女主换了个背景,考虑到细娘的性格,夏琛干脆比照着大舅家的情况,让女主从一国公主,变成了小县城粮铺子的小女儿。

    “话说有个安徒生镇,镇里有家粮铺,店家的夫人给他生了十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小女儿叫丽娘……”

    夏琛讲到这里,路过的大表嫂突然插话:“乖乖,这是谁家的媳妇,这般好生养,她女儿多大了?你大外甥年岁也到了……”

    夏琛:“……”说好的穿越者一讲故事众人拜服呢?

    夏二姐忍笑道:“大嫂,元宝这个故事是假的,咱县里没有哪个妇人生了十一个儿子。”

    “假的啊。”大表嫂失望地叹了口气。

    “对,假的,而且这妇人死了,女儿也还很小,不足十岁。”夏琛勉强把自己的故事讲下去:“这粮铺老板,又娶了新妇。”

    这一下子倒把夏二姐和大表嫂的兴趣勾起来了,一个说这新妇进门就多了十一个儿子,怕是日子不好过,另一个就说,若是新妇不慈,底下的孩子才叫受罪。

    好好的童话故事,硬生生变成了乡土宅斗,夏琛头大如斗,连忙把话题硬拉回来:“这新妇其实并不是人,而是一个……一个蜘蛛精变的。”

    他本来想说蛇妖,狐狸精,后来一想,万一以后再给人说白蛇传封神演义葫芦娃什么的,那不就容易串戏嘛,干脆来个小众一点儿的。

    这个转折一下子把听故事的人都震住了,这时候的普通百姓,精神生活可以说是极度匮乏的,毕竟想看个话本子,还得识字。听人说书唱戏,也是有钱有闲的人家的消遣。

    像夏二姐这样的普通妇人,跟家中妯娌说些别人家的八卦,就是日常消遣,所以有时候不能怪妇人们碎嘴子,实在是没什么转移她们的注意力,一个个不八卦,都没什么话题可聊的。

    夏琛这个新鲜故事一讲,一下子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就连一旁本来不感兴趣的夏大郎和南哥儿都过来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