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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泽?你果真是希泽?”张清涵上前两步,一把拧住了对方的胳臂。
是了,若非那个小混蛋,又有谁能将“张子初”扮演的入木三分,差点连她也骗过去;若非那个小混蛋,又怎能一句藏头诗糊弄走了李秀云,还将自己逼得如此失态?
王希泽张开双臂,安抚着扑在他怀中又哭又笑的张清涵。偶尔路过两个女使厮儿大约是没见过自家娘子这般模样,有些好奇地朝这里频频张望。好在他们只会认为,刚刚是因为李秀云在场,张清涵才勉强忍住了情绪。
“嘘,姐姐莫要害我,我可是九死一生才换到‘张子初’这身份的。”王希泽的手掌一下一下轻拍在张清涵背上,就如同小时候他受了委屈,对方护他那般。
待二人重新步入书房,掩上了房门,张清涵的情绪才稍稍平复一些。
“这么说来,子初已经被你偷偷送出城了?”张清涵安静地听他说完了金明池里发生的事,一时有些恍惚。
“我倒也有想过杀人灭口,不过希吟他心软,舍不得。”王希泽坐在案旁,托着下巴冲她比划了一个咔嚓的动作。
张清涵没好气地瞪了一眼,这么大的事,从他嘴巴里说出来仿佛儿戏一般,倒还有闲情同她开起了玩笑。
“你要这个身份究竟想做什么?”张清涵小心翼翼地开口问道,果然见片刻前还表情促狭的人一瞬间沉默了下去。
“不能告诉我?”张清涵心中隐隐有一些猜测,但她不敢深想。按照这种情况来看,对方要做的事一定非同小可。先是勾结辽人,意图行刺,后是偷梁换柱,欲意欺君,光是这两点,就已经范下了滔天罪行。
“你不会是想替你大哥他……”
“姐姐。”王希泽快速打断了她的话,“我此番要做之事牵连甚广,绝不愿你也干涉其中。我看再过几日,你还是回庵里去吧,或者你想见子初的话,我也可替你安排。”
“我不走。”熟料张清涵却是一口回绝了他的提议,“你休想像对付子初那般将我弄出城外,就算是死,我也要死在汴梁城中。”
“姐姐……你这又是何必。” 王希泽见她神色决绝,知道怕是硬来不了的,只得周旋道,“你难道真不担心你弟弟?他这番可也遭了不少罪。”
张清涵微微一笑,莲步轻移走到了他身旁,“自然是担心的,所以才更不能走。因为我最担心的两个弟弟,不正在汴梁城中吗?”
“……”
“你不必告诉我你们想要做什么,但无论你们做了什么,我都会留在这里,陪你们一同承担……”张清涵说着,用双手轻轻捧起了他的脸颊,“一定很痛吧。傻孩子,你怎么对自己下得了这般狠手。”
女子柔软的掌心让王希泽心中某个地方也跟着柔软了下来。他选择闭上了双眼,短暂贪恋着这位姐姐的疼惜。
绝不能让她留在城里。
自己接下来的每一步,都会如同高空走丝,稍有不慎,下场就是粉身碎骨。罢了,再找机会吧,在真正的计划开始之前,一定还有机会将她哄骗出城的。
☆、风诡云谲仕途路
杏案前,一缕残烛摇曳。
重新关上的书房内,清瘦的人影正伏在案上,比照着一旁的画稿,一笔一划地描摹出几幅山水图。墨染生香间,正欲勒出些岩松,复又拿起手来吹了吹,瞧了瞧,似是觉得不满意,眉头一皱,整张脸上的疤痕更显狰狞。
随手揉了那纸,又取了一张来摹。
忽然,一旁屏风后伸出一只修长的手掌,虽是指骨分明,却也伤茧尤多,手一低,将地上的纸团捡了起来。
“明明已经很像了,何苦这么为难自己?”鬼魅而来的青年指尖一碾,将手中的纸团丢入了案旁灯烛的火舌中,使之瞬间化作了灰烬。
见案上的人不应他,青年缓缓走了过去,俯下身子去瞧对方的面容,啧啧叹息道,“可惜啊,那样好的一张脸,就被你这么给毁了。”
“你有空在这里废话,倒不如回去看紧那张正道。”王希泽终是抬起眼来,瞥了眼面前的沈常乐,一尺子捣开了对方撑在案上的手肘。
“你俩倒是有默契,我那日正巧听见马素素问他名姓,你猜他怎么说?”
“他也说他叫张正道。”沈常乐的话让案桌上的人笔尖一顿,微微勾起了嘴角。
“难为他还记得。”
转念想到李秀云今日的样子,王希泽又随即拧紧了眉头。张子初啊张子初,怎么从来不见你主动招惹女人,女人偏又爱主动来招惹你,连毁了容貌的“张子初”也丝毫不减半分魅力。
沈常乐见他面有古怪,只当他还在担心张子初那头,不由安慰道,“放心吧,人瞧着还恍恍惚惚的呢,一时半会儿怕也生不出事端来。不过希吟那一下,砸得可真不轻,半个脑袋都肿了。”
“可让郎中去瞧过了?”
“嗯,瞧过了,没什么大碍。看来这个张子初倒真与你们颇有情分,希吟那儿也偷偷来问过好几遍了,我还从未见得他对什么人如此上心过。”沈常乐目光一瞥,瞥见他案上放着的一盘糕点,一块也未见动过,拿起来就啃。
“是吗?”王希泽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句,“瓦舍那头可还安生?朝廷应该也快派人查过去了。”
“放心,如今‘苏墨笙’名声大噪,京城里不知多少衙内抢着结交。加上朝中那几位的推波助澜,应该轻易查不到希吟头上。倒是你,接下来打算何时动手?”沈常乐见他神情疲惫,砸了咂嘴,“我看你当这个‘张子初’当得可不轻松,还是再多等些时日吧。”
王希泽沉默了片刻,终是放下了手中的笔,抖开了那摹的有七八分像的画卷。
“今个儿初几了?。”
“初七。”
“已是初七了,翰林院的敕书也该下来了。”王希泽从一旁取过私印,小心翼翼地盖在画卷的右下角,悠悠道,“今晚就动手。”
“当真要这么急?可金明池的风波尚未平息,那位也还没赶到京城,倒不如再等等……”沈常乐话没说完,就见对方缓缓扬起了脸来。
布满伤疤的脸上,只一双狭长的凤目仍是如当初那般摄人心魄。
“时间不多了。我要尽快掌握京城的局势,越快越好。”
……此话一出,沈常乐也没了反驳的言语。
“对了,送你样东西。”沈常乐将最后一块糕点囫囵塞进了嘴里,舔了舔油腻的手指,继而从怀中掏出一个雕花银纹的面具来,“前些日子从老廖那里得来的,想着你许是用得上。”
王希泽将那面具往脸上覆了覆,大小倒是刚刚好。
“东西不错,多谢了。”
“那我先回去准备了,有事儿让阿夜传信给我。”
一阵清风过后,书房内又恢复了平静。独自一人临案而坐,心绪万千,只有外头传来的一声鹰鸣,提醒着他一切不过才刚刚开始。
东郊五里外,是一片荒凉的阔叶林。此时天色还没有要亮起来的迹象,周遭灰蒙蒙的一片,加上被晨雾一笼,竟有些怪志之相。
“咕——”雀鸟的脆吟划破了寂静的山林,继而如同激起了万般共鸣似的,一波波在周遭的枝头上此起彼伏起来。
嗖地一声,伴着一阵清风掠过,柔软的树枝一沉,上头便多了一个灵活的身影。
沈常乐轻巧地跨坐在枝头,伸手去够前边儿的一个藤编的笼子。那笼子里端得一只小小的翠鸟,正可怜兮兮地伏在当中不断挣扎着。
笼子设计得极为巧妙,四周涂满了胶青。这种胶青是用树脂和动物的皮角混合熬制而成,粘性十足且久经不衰,鸟儿一旦受了当中稻米的引诱,一头扎进去就莫要再想飞出来了。
“小东西,今日算你命大。”沈常乐小心翼翼地刮掉了鸟儿翅膀周围的胶青,将它从笼子里取了出来。
小小的生灵不过掌心大小,正被沈常乐抓着瑟瑟发抖。沈常乐将它翻过来,摸了摸它背上羽翼,只见那里的毛色蓝绿相呈,两翼间光泽翠亮,加上天生的迤逦纹什,瞧来就如同宝石般艳丽动人,端得让人心生欢喜。
“真是漂亮的小东西。”
沈常乐轻柔的触摸让鸟儿意识到对方的善意,慢慢安静了下来。他随即将手里的鸟儿放进了背上的竹筐中,紧接着手里一松,沿着腰间拴牢的绳索垂直而下,迅速落到了地面上。
“啾啾——”顺着鸟叫声一路往前,沈常乐乐此不疲地穿梭在林间,一棵接一棵从树上的鸟笼中救下了一只又一只雀鸟来。
与他同来的,还有其他几个汉子。
他们年纪约莫都在二三十岁左右,却是个个动作利索,身手了得。只见几人章法得宜地飞速穿梭在各个枝头上,从中央开始,各自成圈向外分散而去,无一重复多余的举动,就如同行军打仗时的阵法,彼此配合得天衣无缝,密不透风。
许是爬得累了,沈常乐哼着小调偷起了懒,正倚在一根枝头上逗弄着身旁装满了雀鸟的竹筐,却是耳根一动,听到了一些轻微的脚步声。
只见他一个挺身,屏息而坐,仔细辨别着那些声音的方向。再睁眼时,却将两指放进嘴中用力一吹,响哨声伴着几声鸟鸣回荡在林间,很快让穿梭其中的身影退了个干净。
“陈哥,今个儿为何这么早啊。”天刚蒙蒙亮,几个猎户装扮的男人就自林外而来,年纪小些的不免打着哈欠抱怨了几声。
“这几日收获不好,总睡不踏实。”
带头的男人叫陈充,皮肤黝黑,络腮胡子遮满了整个下巴,身上穿着一件皱巴巴的牛皮袄子,也不知是什么时候缝制的了,左右腋下都有些裂了开来。肩头虽缀着几撮毛边儿,却也看似不是什么好货色,不仅杂乱陈旧,摸上去也粗糙扎手的很。
只见他从身侧箭袋里取出一支箭,漂亮地张弓一放,箭身便准确地没入了身前的树干中。接着陈充又取下三支箭来,同时架在弓上,啪啪啪三下沿着树干连成了一列。这样精准的箭法,没个三五七年是练不出的。
“嫂子的病如何了?可有见好?”
底下的人见他手脚利落地顺着箭支攀上了最为粗壮的一颗树干,也各自寻了旁边安置过鸟笼的树枝搜寻起来。
每个被安置过鸟笼的树干上都会打有胶青的记号,找起来极为方便。
“还是老样子,每日的药钱就要花去几十文钱,却是不见起色。”
“这样下去也不是法子,改明儿还是换个郎中给瞧瞧吧。”
“没用,都换了三个了,说的都差不离儿。是怪我没本事,买不起好药材,这才越拖越糟。”说话间,陈充已经攀上了最顶端的枝头,伸长脖子往鸟笼里一瞧,竟是懵了。
鸟笼在风动间轻轻摇晃着,里头狼藉一片,却不见鸟儿的身形,只留下几片残羽,粘在四周的胶青上,显示着来客的痕迹。
“不可能啊……”男人呢喃了一句,伸手取下鸟笼细瞧了瞧,羽毛的光泽还很鲜艳,应该不会挣脱了太久。
可这胶青他们都用了好些时日了,从来有进无出,没有雀鸟能挣脱了去的。陈充用手指沾了些胶青捻了捻,粘性十足,没觉出什么问题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