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hapter1
七月的北京,热风腾腾,扑面而来蒸发着肌肤里的每一滴水分。这是一个感觉身体被掏空的季节。
程西左手撑着遮阳伞,右手揽着焦琳琳的肩膀过马路,两条明晃晃光溜溜的大长腿迈起步来毫不吝啬,幅度大,频率高,以近乎挟持的速度,用手臂夹带着一路跟着小跑的焦琳琳快而稳健地走过快要烫穿鞋底的柏油马路。
“这个天!热得我要躺地不起了!”焦琳琳吐槽。
“就这地儿,你躺个试试?还不得给你脱层皮啊。”程西找了块校门口树荫处,收起伞。一板一眼地开始整理伞面,拉扯抚平,折叠出整齐的形状,塞回白色挂肩包里。
“哎,就赖我妈,非要我来接我表哥回家吃饭。怕他摸不着路还咋地!成绩好了不起啊,来主城参加个破考试上我家蹭饭就罢了还得我来给他接风,这个垃圾!”
“得得得,你现在在这叽里咕噜骂一堆,到时候人出来了你再骂啊。”程西笑起来眉眼弯弯,狡黠娇媚又甜又腻,两排细密整齐的小白牙好看极了。
微微弯曲的及肩发扫到了锁骨,怪痒痒的,她伸出手三下五除二扎了一个利落的高马尾,露出光洁纤细的脖颈。
正说着,学校的大门打开了,开始有三三两两的考生陆续走出来,听到有人吐槽着这次的竞赛题堪称变态,也有的假模假式地说道也就那样。
焦琳琳站在阴凉地里手捧着即将融化的冰淇淋每一口都舔得格外珍惜。
程西百无聊赖地等着,开始盘算起焦母中午会弄哪些美味。
谁都想不到,生活基本无自理能力的猪琳琳却有一个贤惠到不行的妈,烧得一手好菜。
程西的日常就是“猪琳琳,成天照顾你这只疑似半身不遂的猪精,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你妈得认我做半个女儿!”
“程西!骂我妈的闺女是猪精,你还想认妈?给你口猪食吃就不错了!”
“行,那就给我口猪食吧,不要多,一口就行。”
于是,就这样,住宿生程西每个周末中午都跟着走读生焦琳琳回家蹭一口能使猪生升华的极品猪食。
当然饭也不是白蹭的,程西在焦母面前乖巧至极,焦琳琳还帮她安排了一个学霸同桌的身份,有一个听话乖巧的好同学和自家女儿做朋友,那肯定近朱者赤啊,多一双筷子还不是小事嘛,况且这程西生得水灵,哪一个当妈的不喜欢漂亮的小闺女呢?
从小学到高中,一晃十多年,两人也因此在每天的口水争斗中建立了极为深厚的猪食情谊。
而程西最喜欢的猪食包括:椒盐猪排,冬瓜炖猪筒骨,孜然猪里脊……
谁说小猪猪就不吃小猪猪呢?
当然程西是不承认自己是猪的,怪只怪那美味过分诱惑,人的身份就暂且一放吧。
正低头盘算着,视线中突然出现了两双球鞋,一黑一白,一双造型嚣张十分扎眼,另一双嘛,很平淡的白,倒也看得清爽。
“你可算出来了,你要急死我啊,夏麒麟!?”焦琳琳一巴掌拍在比她高了一个半头的黑鞋主人的肩膀上。
“小矮子你敢在西西面前打我?回家告诉你妈,你今儿个别想吃午饭了!”夏麒麟夸张大叫,眉毛扭曲成痛苦的形状,捂住肩膀往后退,好像那一巴掌真的打得很疼似的。
程西看到夏麒麟旁边还站了一个和他差不多一般高的男孩子,宽松t恤,工装裤,一手插兜,另一只手拿着刚考完试的文件袋,眉眼何其清隽。
一阵风刮过,他宽松的t恤被吹得鼓起,在风中空荡荡的摇摆。程西仿佛能透过t恤看到他单薄白皙的脊背。
程西莫名联想到儿时家乡天空的云朵,飘在天上,一片连着一片,云越多的天空,显得越干净。她每次都可以盯着看好久。
可也只能看着,伸出手你又什么都摸不到。他清隽的眉眼,就跟这云一样,真切却疏离。
“唉唉唉,我给你们介绍一下哈,这是我学弟,宋寂言,跟你们同届的,今天来跟我一起参加物理竞赛,人可是大学霸啊,整个高二就他一人有参赛资格!”夏麒麟一把揽过宋寂言的肩,言语中的得意,仿佛这不是他的同门而是他教出来的弟子。
焦琳琳的家,在一座破旧的老小区里,这房子年头很久了相当的破,不过地段极佳,这让焦琳琳随时都有成为拆二代的潜质。
焦母也是手速惊人,一打开家门只看到花样各式的菜早已经满满当当摆满了一桌。
“哎,麒麟来了呀,这还有一个新同学啊,快来来来,你们四个赶紧的,洗个手直接开饭。我再去烧个汤。”
“小姨,您别忙活了,这么多菜,坐下来一起吃啊!”
然而这顿饭,虽然一切都状似很和谐,但实则吃得程西感到氛围相当诡异……并且为焦琳琳感到十二万分的委屈。
“麒麟呀,这排骨你喜不喜欢呀,我特地给你弄得糖醋的。”
“还有这松茸汤啊也是你最喜欢的,我一大清早去买的菌子,鲜得很咧。”
“麒麟,上午考试难不难啊?我们老夏家这么多孩子,就属你成绩最好最听话。”
“琳琳呀,你倒是向你哥哥学习学习啊,榜样就在身边,要向人家看齐知不知道啊?成天就知道玩,人家西西还有麒麟,哪一个不比你优秀?”
焦琳琳暗自腹诽,程西跟我比成绩那还不是半斤八两嘛,还有夏麒麟,一来就处处说他的好,你咋不认他做儿子呢,反正自家闺女永远比不上别人家的!
奈何她也只敢在心里吐槽,筷子快把碗里的米饭捣烂了,瘪着嘴也不敢真反驳一句。
程西作为旁观者,自然也是保持沉默是金的美德了。
宋寂言就更不用说了,从露面到现在,除了吃饭,嘴压根就没张开过。
他就坐在程西对面,光洁的白t恤和墙面上到处蔓延的灰褐色潮斑显得格格不入,程西稍一伸脚就能踩到他的鞋子,她完全能想象得出他的双腿交叠在低矮老旧的圆木餐桌下是一副怎样憋屈的光景,可是他的脊背偏偏又挺得很直,一种端正而又闲适的姿态,如果不是她知道这桌子底下是怎样拥挤的情形,她一定看不出他其实坐得并不舒服。
也许是桌子真的太小了,又或许是程西的可视范围太窄,抬不抬头,他都存在于她的视野里。她抬头,看到的便是那张没有明显表情的脸,神情漠然,就连咀嚼食物时腮帮子鼓动的幅度都比旁边人小的多。低头时,看到的便是随意搭在碗边的一只手,细长圆润的指尖漫不经心地摩挲着碗边的裂口,另一只手执着筷子,手指修长白皙,每一处骨节都长得刚刚好。
他有些挑剔,只拣靠近手边的菜夹,但是似乎不好甜口,就在碗边的那盘烙玉米,他一筷子都没碰。他吃东西很慢,菜放到嘴里,轻轻浅浅的嚼,仿佛一尝即已。也从不在同一道菜上留恋太久,筷子落到哪里,就夹哪里,程西都看不出来他更喜欢吃哪道菜,只知道有很多是他不爱吃的,他连碟边都没沾。
也许是视线在他身上停留太久了,他突然发现了她。又或许是早就发现了,他的眼神轻飘飘地落在她正注视着他的脸上,霎时间四目相对,两人对视数秒,他却没有罢休的意思,最后还是以程西匆匆撇过目光不敢再看而告结。
他也淡淡地挪开视线,仿佛刚才不依不饶的人不是他。
这顿饭在程西有些迷乱的情绪中不缓不慢地进行,除了刚刚的插曲,其他一切尚且还算平稳,但最终还是在焦琳琳的筷子即将捣穿碗底之前结束了。
程西下午要去学校领教材。
焦琳琳赶紧借口陪程西回学校,趁机逃离这个让她随时都有可能暴走的地方。
走到门口的时候,程西跟焦母告别完,刚准备把门关上,就听到客厅传来一道清冽中略带低沉的男声:“你的钱包。”
程西这才发现放在口袋里的姨妈巾收纳袋不见了。那哪是钱包?那分明是她的月事包。
此刻,她的布袋袋正被宋寂言捏着一个角提在纤长骨感的食指和拇指之间。
程西只感到全身的气血都在往头顶涌,她的脸一瞬间臊得像成府路路口新亮相的反溢式红灯。嘴张开了,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双脚杵在地上动弹不得,呆若木鸡地看着宋寂言两指间的布袋,总感觉下一秒那两片卫生巾就会掉下来,一时间竟忘了动作。
说时迟那时快,头脑反应够机智的救世主焦琳琳三步并两步跨过程西,一把夺下宋寂言手里的“钱包”。
“哎呀,程西不是我说你,你这咋老是这么丢三落四的呢!钱包都能丢,你下个月吃土啊。”
焦琳琳佯装淡定地将这一烫手山芋直接塞回程西的挂肩包里,拉上拉链。
此时仍处于愣怔中的程西对上宋寂言的眼睛:“谢…谢。”
“不客气。”
对方仍然是一脸漠然,她看不清他眼睛里的情绪,她此刻的慌乱,三分源于方才的尴尬,还有七分因为此刻的对视。
他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程西觉得他这下子又不像天上的云了,而像晴朗夜空里肉眼可见的上千颗恒星闪着莹莹的光构成无边织锦布满幽幽的黑夜。
程西小时候喜欢躺在葡萄架旁的藤椅上,那时的夜没有蚊子,只有夏天轻柔的风。她就躺在满天繁星下被每一颗星星包围,伸手描绘那无边织锦,手指总会在那颗可以寻觅得到的天狼星上停留许久,留恋不舍。
天狼星是大犬星座中的一颗恒星,距离地球8.6光年,没有用万做单位,却依然遥不可及。
程西第一次遇见宋寂言,正是那年夏天最热的时候。她后来才在书里看到,三伏天的出处就是源自天狼星,“dog days of summer”,天狼星的升起标志着一年中最热的时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