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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美人谋第1部分阅读

    《江山美人谋》

    正文第一章春秋无义战

    天气连日阴沉,黑云低低的压着城头,令人沉闷的喘不过气来。

    远处山坡上灰蒙蒙的一片,大纛旗在风中烈烈作响,苍劲有力的“魏”清晰可见,彷如窥伺猎物的猛虎,随时可能一跃而起,吞掉面前比它巨大千万倍的城池。而大纛旗下,炊烟袅袅,魏军正在扎营烧饭,浓郁的谷香肉香四溢。

    阳城的城墙隐隐浸染着血色,距离魏军扎营不远处,城下的主战场上尸体累累,断肢残骸,充斥着血腥混合着的气息。

    城楼上的兵卒已是强弩之末,身上盔甲残破不堪,在呼啸的风里,嘴唇干裂流血,尤其是望着远处大快朵颐的魏军,以及空气里的食物香气,都毫不留情的摧残着他们的意志力,不断有人弃甲投降敌军。

    城中一片萧瑟,街道上没有任何行人,寒风夹着冰雪从巷中怒吼席卷,地面一尘不染。

    空空荡荡的牢房里。

    森冷潮湿,霉变腐臭的气味充斥其中,两侧道路上点着的火把在这种环境下,几乎燃烧不起来,光亮只能起到微乎其微的作用,整间牢房只在一丈高处有块巴掌大小的透气孔,一束耀白的光线从照射进来,牢房内隐约能看见人的身形面貌。

    “怀瑾先生!怀瑾先生救我!”

    空荡的室内有轻微的回声,一遍一遍的重回尾音的颤抖,将说话之人的恐惧怯懦暴露无疑。

    一个身着葛麻衣袍的人靠在墙角的草堆里,头顶的松松乱乱的绑着一个发髻,发丝凌乱的披散下来,半遮掩住面容,身上的衣物黑里泛白,亦看不清楚是何颜色。

    在这个阶下囚的面前,跪着一名华服中年男人,却是阳城之主——端阳侯。

    从透气窗招进来的光线落在端阳侯身上,能清楚的看见那白皙的面庞上布满汗水,端阳侯见那人没有动静,急急向前膝行两步,“先生救我!”

    因他动作扬起的灰尘,在那束白光中乱舞,不知最终是落了下去,还是飞出了窗外。

    靠在墙壁上那人终于微微动了动,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眸透过凌乱的发丝看向端阳侯。

    这是一双不算漂亮的眼,但是那眸子中透出的清明睿智,令端阳侯欣喜——就是这样的眼神,漫不经心中透出冰雪似的清透,每每慌乱中,只要看见它,便会莫名的镇定下来。

    被称作怀瑾先生的人凝视他良久,忽然嗤笑了一声,用干涩低哑的声线缓缓道,“真他娘的怂。”

    声音虽然干哑,却依旧能听出竟然是个女子。

    别说宋怀瑾只是骂人,便是煽他几耳光,端阳侯亦不会有任何不满,此刻正兵临城下,魏军的第一波攻击持续了一天一夜,才如潮水一般的退去,暂作修整,他才有机会跑到这里来求救。

    端阳侯紧张的望着她,面前这个女子,有着不输一流谋士的智慧,只可惜他一开始从心底就没瞧的起她,所以就算她帮助阳城渡过数次难关,当那所谓“通敌”罪证摆在眼前,他还是毫不犹豫的便将其打入大牢。

    “主公!城中断水断粮了!”一名浑身是血的人不顾阻拦冲了进来,声音里带着惊怒和绝望。

    宋怀瑾艰难的抬头看了来人一眼,昏暗的光线下,分辨不出他身的铠甲是属于士卒还是将军,那张脸色长满了乱如稻草的络腮胡,加之魁梧健硕的身材,看起来像是一头黑熊。但宋怀瑾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是端阳侯麾下最善战的武将,齐武。

    端阳侯僵在原地,脸色煞白。

    “怀瑾先生……”齐武看向宋怀瑾,声音弱了下去,当初他信了那份通敌证据,所以宋怀瑾被关押的时候,也不曾为她求情,此刻又怎么有脸去求她。

    但他的话明显提醒了端阳侯,端阳侯反应过来,给宋怀瑾深深一揖到底,再次恳切哀求道,“先生救我!”

    宋怀瑾虚脱的倚在斑驳的墙上,缓缓叹了口气,“罢了,你于我有再生之恩,今日我最后保你一命,算是还了债。”

    尽管端阳侯懦弱无能,又生性多疑,但当年毕竟救了她,别人都不愿意用她,端阳侯却给了她发挥才能的机会,倘若要恨,只能恨她自己识人不清,强扶一把糊不上墙的烂泥!要恨,就只能恨她错信了情爱,将一颗真心交付与那人,在他手下一败涂地!

    即便不为了救端阳侯,她也要亲自去会会那个利用感情将她至于这等境地的闵迟!

    “怀瑾先生可有计策能保住城池?”齐武忍不住问道。

    宋怀瑾被他一句话呛咳了几声,狠狠捶了一把地上的枯草,气到极处竟是笑了起来,“齐将军能天真这么些年还真是让人羡慕。”

    她恨恨的道,“你们留着这一盘烂棋,叫我怎么收拾?我宋初一是人,不是他娘的神!阳城四周城墙坚固高大,魏国却还是选择攻城,明摆着声东击西为了截流!我便是呆在这里也知道,外面定然有人不断的投降魏军,闵迟在这里人脉比你们一个个的都好多了,说不定一会儿就有人给他们开城门!大军杀进城,我给你们都插上翅膀飞,行不行,齐将军?”

    宋怀瑾身体虚弱,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不停的喘着粗气。

    尖锐的讽刺让齐武这个血性的汉子涨红了脸,好在身处暗处,面上又全是胡子,根本看不清颜色。

    端阳侯感觉到的不是羞耻,而是从脚底板开始发凉,他只是一个在秦魏两国之间艰难生存的小诸侯,帐下谋士本就不多,唯宋怀瑾和闵迟有些真才实学,其他都是混饭吃的狗头军师。

    闵迟弃主投靠魏国,这次正是他做为军师反过来攻打阳城,也是他用计离间端阳侯与宋怀瑾。闵迟作为端阳侯手下曾经的首席谋士,对阳城的兵力分布、地形可谓了如指掌,再借助魏国强兵,攻打阳城易如反掌。

    其他在端阳侯手下混饭吃的三流谋士一见大势已去,立刻卷包袱走人,那些人别的不行,唯“走”之一计用的出神入化,可谓来去无踪。

    “我命休矣!”端阳侯面色惨白的跌坐在枯草之上。

    “死不了。”宋怀瑾艰难的扶着墙壁站起来,瞪向齐武,“扶我一把。”

    端阳侯闻言,连忙站起来,也不嫌弃她身上的脏污,伸手搀住她。齐武也急步走过来,扶住另一边。两人将宋怀瑾架了出去。

    宋怀瑾要求沐浴更衣,端阳侯虽则急的火烧火燎,却还是命人去准备。

    ……

    空旷的正殿中,青黑的石砖地板,两侧是黑色两人合抱的柱子,主座上端阳侯面色发白,却比之前镇定了许多。

    约候了两刻,端阳侯放在膝上的手汗已经浸湿了厚厚缎衣,才看见一人从大殿门口缓步进来。

    她一袭缃色广袖袍服,墨发如男子那样在头顶绾了一个髻,簪了一根简洁古朴的玉簪,身形瘦长如竹,宽袍被风吹扬起犹如一边旗帜。因着这半个月来的牢狱生活,使得两颊凹陷,面色萎黄。

    她的五官绝算不上漂亮,组合在一起也将将能入眼,普通到以往站在谋士堆里也不会有多少存在感,但倘若与她对视,便会发现那清明如冰雪的目光背后隐含睿智。

    端阳侯疾步从主座上走下来,“怀瑾先生,眼看就要入夜……士兵饥饿疲乏,魏军一定不会放过攻城的大好时机。”

    “为何不等你们索性都饿死了再坦然入城?”宋怀瑾在一侧的席上跪坐下来,大殿里的冷风,让还在高烧中的她有些吃不消,“我深知闵迟的性子,他崇尚不战而屈人之兵,倘若有办法困死你,他不会攻城的。”

    不战而屈人之兵,这也是谋士能发挥的最大意义,所谓战术,是非战不可时才会派上用场,而兵家比他们这些谋士更擅长领军作战。

    “魏王倘若想花大代价拿下阳城,早就成功了,哪里轮的到闵迟出手?所以我猜测他可用的兵不多。我早准备好出城的路线,你带上亲信随从,连夜偷偷出城投奔秦国,便说魏军攻城,阳城将少兵寡,难以抵挡,愿将城池献给秦国,只求秦王收留。”宋怀瑾垂眸缓缓说着,从袖中掏出一卷羊皮,递给端阳侯,“这是路线图。”

    幸好她对闵迟还留了一手,否则此刻当真是求天不灵了。

    “不能带太多人,会引起魏军注意,倘若你舍不得那些美姬,就留在这里与她们同生共死吧!”宋怀瑾盯着他一字一句的道。她太了解端阳侯了,他多疑,却也善良,但善良在这世上就是一种致命的软弱。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软弱,她才能有机会活到现在。

    端阳侯紧紧抿唇,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才答应道,“好!”

    宋怀瑾咳了一阵,声音微带嘶哑的道,“走吧。”

    “怀瑾先生不一起走吗?”端阳侯犹疑道。

    到现在还是在怀疑她,宋怀瑾嗤笑了一声,冷冷道,“鸟尽弓藏,兔死狗烹,明智之人都会给自己准备出路,你倘若不愿意走,也没人逼你!”

    宋怀瑾何尝不想走,可她已经命不久矣。她在牢狱中已经病了七日,如今早已经耗尽元气,他们是逃命,不可能舒适的坐着马车,长途跋涉、一路颠簸也唯有一死而已。

    相比那样狼狈的奔逃而死,她宁愿更坦然潇洒一些。

    殿中响起脚步声,宋怀瑾以为端阳侯离开了,肩膀上却是一沉,却是端阳侯将那件白色狼皮裘披在了她身上。

    正文第二章一别即永别

    “今日一别,君子珍重。”端阳侯诚恳的道。

    “保重。”宋怀瑾似有若无的一笑。

    此刻的她,面如土色,全然是病入膏肓的模样,没有丝毫美丽可言,但端阳侯却觉得她身上的光华耀目,任何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姬都无法用容貌与之相比。

    外面的风雪渐大,宋怀瑾孤身一人坐在偌大的殿中,看着端阳侯消失在风雪里的背影,微一抿唇。

    其实闵迟这个人太过自负,想保住阳城也不是无机可乘,却很难挫伤魏军。倘若闵迟首战惨败,魏国必将问罪,她就是要逼的他在魏国呆不下去,甚至被处死。

    秦队乃虎狼之师,阳城在秦魏边界,只需一宿,附近城池的秦军便可赶到。魏军在风雪里撑了数日,冬日的粮草也必然不多,秦国不会放弃这大好时机。

    兵贵速,倘若魏军进城,再攻打起来就困难的多,秦国也可能损失惨重,所以她料定秦国会迅速出兵。

    宋怀瑾起身,迎着风雪走了出去,对路边冻死饿死的尸体恍若未见,径直往城楼那边走去。

    城头上风雪呼啸,宋怀瑾不扶着城墙,几乎站不稳。

    “来人!”宋怀瑾扬声道。

    她身上白色的狼皮昭示着非同一般的身份,立刻便有一名副将过来领命。

    “城主府里还有些存粮,主公仁义,取出来分食吧。”宋怀瑾在风里每个字都说的艰难无比。

    那副将精神一震,却犹豫道,“可是主公……”

    “那些存粮甚至不够大伙饱餐一顿,但主公派去秦国的人已经传来消息,秦国大军明早即至阳城,主公宁愿挨饿,也请大家务必坚持一晚!倘若明早秦军未至,主公将会投降魏国,绝不会罔顾诸位性命。”宋怀瑾的声音不大,但附近守城的将士都听的见,她说罢,掩面似泣道,“主公向来仁义,不想见大家枉死,但阳城乃是先人传下来的基业,还请诸位助主公一臂之力,怀瑾在此代主公拜谢诸位!”

    宋怀瑾深深一揖到底。

    附近的将士连忙上前扶起她,“先生严重了,主公深明大义,我等定当誓死守城!”

    “誓死守城!”

    “誓死守城!”

    城头上此起彼伏的声音响起,夹杂在狂风暴雪之中,虽然力量微薄,但坚韧不屈。

    宋怀瑾微微抬手道,“秦国援军之事,切不可外传,倘若魏军提早攻城……”

    “末将明白!”副将拱手,吩咐人交代下去,今日不许有人降魏,擅自逃跑者,杀无赦。

    这个消息一定会传到魏军那里,宋怀瑾知道。但她只需一晚,只需一晚……

    暴风雪呼啸,掩埋主战场上残破的尸体。阳城的士卒吃了稀粥,精神好了许多。

    端阳侯府内存的都是白米,而这些人可能一辈子也见不到一粒白米,此时此刻,他们觉得就算这么死了,也值。

    宋怀瑾坐在城楼上的棚子里,眯着眼睛盯着魏军扎营的方向。夜色沉沉,风雪呼啸,什么也看不见,鼻息喷出的一朵朵雾花将视线遮掩的更加朦胧。

    上半夜便就这么安静的过去了,宋怀瑾疲惫至极,却怎么也合不了眼,瞬也不瞬的盯着东方逐渐发亮的天空,拢在袖中的手紧紧攥了起来。

    夹杂在风声里的震动急速逼近。宋怀瑾双目微微一睁,垂眼向下看去,天地交接的远方,卷起大片的雪雾,红甲魏军如浪潮一般向着阳城扑来。

    “怀瑾先生,魏军攻城!”副将冲进来禀报道。

    时不予人……她缓缓闭上眼睛,沉默久久才哑声道,“打开城门,你们降了吧。”

    并非是宋怀瑾舍不得牺牲无辜,她的心里此刻只有谋,没有情,只是闵迟那样一个人,居然出乎意料的急袭,必然是有不少内应,他有十足的把握,再看魏军和守城士卒的力量悬殊,即便此时不降,也绝对撑不住半刻。

    “正门大开。”宋怀瑾补充一句,“传信把北城门也打开。”

    正门大开是空城计,纵然总会被识破,却总能够拖延一时半刻,而北城门,是为秦军而开……但愿秦军抓住这个时机吧。

    那副将紧紧抿着唇,一动不动。

    宋怀瑾抬头看他,火把剧烈跳动的火光下,是一张坚毅俊朗的脸,“末将愿死不降!”

    “大丈夫生于世,一为忠义,一为抱负,端阳侯不值得你忠义,阳城这块巴掌大的地方也不能一展抱负,你死也是白死!”宋怀瑾有气无力的说道,“休要犯蠢。”

    沉默了片刻,他才拱手道,“末将领命!”

    宋怀瑾看着那没入风雪里的魁梧身影,静了许久,从袖袋里取出一块帕子,展开之后,露出一粒指甲大小的药丸,芳香扑鼻。

    她用手拈了放入口中,微微皱眉,眯着眼睛看向外面的风雪连天,一股辛辣顺着喉管而下,在腹中渐渐汇聚成绞痛,热流顺着喉管涌了出来,口中满是腥甜。

    宋怀瑾已经油尽灯枯,死,也不过是早一天迟一天的事情,只是她不想死前的日子里天天看见闵迟,想想都堵得慌。

    无谋不诈,输了也是她宋怀瑾技不如人,但她绝不能原谅。

    “初一!”一个熟悉身影闯入视线。

    宋怀瑾略略打量了一番,闵迟一袭烟色广袖袍服,黑色貉子毛大氅,满身落雪,依旧是那样风姿翩然。

    他看见宋怀瑾的情形,满面震惊,喃喃道,“初一,我来接你的。”

    闵迟不想她死,哪怕利用过,出卖过,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把她置于死地。

    他见宋怀瑾动了动唇,似乎想说什么,这才反应过来,大步冲入棚内扶住她,一双凤目中噙泪,“初一,你想说什么?”

    宋怀瑾吐出一口血,凑近他,艰难的吐息道,“闵迟……我操……你大爷!”

    听着这句遗言,闵迟愣愣的看着她清明的眼失去光彩,竟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宋初一,字怀瑾,原字寅月。

    握瑜怀瑾,比喻美好的君子品德,这是因为她言语行为粗鲁,性子不好,所以拜师时,其师对她的美好寄望。可是直到死,她也没能奉行这两个字的分毫。

    闵迟笑罢,眼角有泪倏然滑落,在冰天雪地里灼的面颊微疼。

    “军师!北城门有秦军!”棚外,有士卒急促的禀报道。

    闵迟身子一绷,垂眸看了一眼怀里安详的面孔,她带血的唇角似有若无的翘起,彷如嘲笑他一般。他眉头微微拧起,将宋怀瑾轻轻放下,抬头看了看微微发亮的东方天际,缓缓吐出两个字,“备战。”

    正文第三章重生于荒野

    东方浮白,广袤的苍穹上还缀着一弯浅浅的月牙,荒原四野遍地都是半人高的野草,朦胧之中泛着枯黄的颜色,上面结了一层浅浅的霜。

    寂寂的草丛里,忽然响起哗啦一声,紧接着便是在枯草里窸窣的穿行声。

    很快,一名衣衫褴褛的人爬了出来。他身材瘦小,葛布麻衣褴褛的披挂在身上,黑乎乎小腿和手臂暴露在外,头发乱糟糟的披散着,遮掩住了面容。从身量和四肢来看,他年纪不大。

    少年手中握着削尖的竹片,跪在空地之上凸出的一个小土包前,抛开土壤。

    放眼放去,这一片有七个小土包,土都是新翻的,每个土包上面都插着一个竹片。

    少年手脚飞快的刨开一个土包,看见里面露出的衣裳,唇角微微扬起,动作越发快速。不一会儿便从土中拽出一具用席子裹了的男尸。

    男尸头上沾染了许多泥土,颜色青白,尚未有的迹象。少年心中一喜,伸手摸了男尸的胸前和腰间,不出意外的发现了一块玉玦。

    少年放在掌心摸了摸,借着微弱的光线看了一下,玉质不好,连一张羊皮都换不到,但说不定能换上半豆黍子。少年将玉佩塞进怀里,伸手扒掉了男尸的外衣,又将尸体用席子裹好塞进了坑里,用土埋上,磕了几个头之后,拿起竹片开始挖下一个土包子。

    少顷,便见到一片红色衣角。这片红色衣角十分有光泽,少年惊喜的“咦”了一声,沾满泥土的手在自己身上使劲蹭了蹭,才伸手去摸那衣角。

    滑不留手的,竟是丝缎!

    少年大喜,动作也小心了不少,用竹片轻轻刮去泥土,让整具尸体暴露出来。

    展开席子之后,发现这是一具女尸,与方才那具男尸差不多,也不曾腐烂,一张青白的脸,头发上沾了许多泥土。

    少年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女尸穿着的衣物上——是一件大红色的丝缎嫁衣,上面用蓝色和金色的线绣了花样,花朵中间坠了玉珠,个头虽小,但散发着莹润的光芒,玉质上乘。

    少年小心翼翼的清理着那片沾上了泥的衣角,约莫过了一刻,才仔细的摆弄干净。如法炮制的脱了尸体上的衣物。

    这一次,他觉得有些异样,这些尸体已经埋了一天,早就僵硬了,方才脱那具男尸的衣服,与以往每一次都没有不同,可是这具女尸相对来说四肢却要柔软一些,难道女人死后身体也要比男人软?

    少年想着,已经将衣物全部接下来抱在怀里。他目光透过乱发瞧见女人青白的脸,生的不丑,但也没有他见过那些美姬好看,鼻梁太挺直,额头太饱满,或许是因为已经死了的原因,脸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女人那样柔软。

    秋风飒飒,少年忽然觉得有些寒意,连忙把嫁衣用刚刚从男尸身上剥下来的衣物包上,做成一个包袱状,背在自己身后,才弯腰去扯席子的另一端,准备把女尸裹起来。

    蓦地!脚腕上一紧。

    少年惊呼一声,慌忙低头看去,惊愕的发现女尸一只青白的手死死抓着他的脚腕,而女尸半睁着眼睛盯着他,眼睛黑白分明,隐在影影绰绰的草影里显得十分可怖。

    少年心里一慌,伸手去掰女尸的手,却发现抓着他的力气也不是很大,很容易便挣脱了。

    他一息也不敢停留,跌跌撞撞钻进草丛里。

    女尸盯着他消失的方向,心里暗骂:小王八犊子,拿人钱财都不懂,太她娘的不上道了!

    “女尸”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看着广袤无垠的苍穹,有几株枯草遮掩了视线,心中忽觉得不对劲,她明明已经服毒,并且在临死前见到了闵迟。

    当时她咬牙切齿的骂了闵迟一句,其实是在暗恨自己服毒服的有点早,倘若再晚个半刻,她便有力气捅上闵迟一刀!

    真她娘的死不瞑目!

    宋初一叹了口气,身体能感受到空气中的寒凉,心中越发疑惑,难道是闵迟气不过被她问候一句大爷,所以将她曝尸于荒野?

    果然是个衣冠禽兽!

    宋初一心里反复将闵迟祖宗十八代都问候几遍,才抓着身下的席子,认真的去想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思来想去良久,宋初一才再次动了动,试图坐起来,但试了几次却怎么都使不上力气。她也只能认命的继续躺下去,眼睁睁的看着天色一点一点变亮的天色,枯草上的薄霜在阳光照射下盈盈发亮,渐渐的融化汇聚成露水。

    直到阳光照在身上,宋初一觉得浑身发虚的冷,仿佛多少热量都坠入不见底的深渊。不过汲取到这点微弱的温暖,她动了动手脚,如灌铅一样,但好歹能感觉到它们的存在。

    四下里只有风拂过草丛的窸窣声,宋初一懂些医术,心知道自己可能在高烧,现在的处境堪忧,倘若一直躺在这里,无异于等死。

    她使尽全身力气,依旧无法站起来,于是只好拽着草,一点一点往前爬行,她辨不清方向,便顺着昨晚少年的逃离的地方爬行。

    那少年剥了她身上的衣物,定然是想拿去换粮食,况且在那种情况下,宋初一不信他还敢往深林里跑。所以少年跑方向最有可能是通向村庄或城池,最不济也应该距离道路不远。

    当然也不排除少年慌不择路……那只能算她倒霉。

    不知爬了多久,宋初一已经觉得浑身脱力,眼前却还是草丛,仿佛无止无尽,令人颇感绝望。

    “麻黄……”宋初一却未曾太在意这些,只盯着自己面前一株小灌木,忽然笑了起来,“看来天不亡我。”

    她伸手抓住那株麻黄便往嘴里塞,特有的辛味和苦味在口中散开。

    麻黄的收割季节正在秋末,这些虽然不曾经过处理,但药效应该也不错。宋初一很想优雅的把这根草折断塞进嘴里,但奈何身体使不出一丝多余的力气。

    宋初一正学着羊一样奋力的啃着麻黄茎,耳朵微微一动,听见似乎有急促的脚步声。

    她动作一顿,将耳朵贴在地上听了一会儿,估摸来的有六七个人,方位就在她前面不远处。

    宋初一伸手轻轻将面前草丛拨开一点缝隙,竟发觉前面就是一个坡,她正是趴在高地上的草丛里,心中不禁松了口气。

    透过草丛缝隙,她看见六个大汉正抡着粗棍追赶一名身材瘦弱的人,口中嚷嚷的话是赵国口音。

    正文第四章小王八犊子

    少年似乎跑了很久,体力显然已经不如六名壮汉,很快便被堵住。

    六名壮汉体格魁梧,身上裹着已经看不清颜色的葛布,头发凌乱的在头顶窝了一个髻,有两人的衣物已经成了布条,大半个屁股露在外面,前面也只堪堪能遮掩住。

    宋初一将目光转向那名少年,衣衫褴褛,头发蓬乱,四肢干瘦如柴,背上还挂着一个灰色的包袱。

    哈!小王八犊子,竟然又落到我眼皮底子下!宋初一几乎瞬间便认出了这少年正是昨晚扒她外衣的那个。

    坡下,少年已经被几名壮汉死死按在地上,扯下他身上的包袱,抖了开来。

    宋初一看着那件红色的嫁衣,瞳孔微微一缩——那不是她原本身上穿的衣服!

    昨晚她意识半醒之间只感觉到有人扒她衣物,睁眼时,少年已经将衣服裹了起来,她本以为少年是拿了她身上那块雪狼皮和外衣……难道这竖子又跑去扒了别人的衣裳?

    宋初一想起自己方才躺的地方,有几个小坟包,而她身下有草席,旁边有个浅坑,似乎也不是被曝尸荒野。

    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她回过神来时,再看向坡下,少年已经被揍的趴在地上,而那些人丝毫没有要住手的意思。

    宋初一自然不能指望这些人相救,她觉得自己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好歹是个女人,落入这帮人手里,少不了要落个惨遭蹂躏的下场。选择一个弱者最好。

    拿定了主意,宋初一便百无聊赖的趴在坡上啃麻黄,瞧着少年被揍的差不多跑不动了,才开始模仿马蹄声。

    马,是十分贵重的东西,现在各国连年征战,几乎所有的马匹都在军队里,有马蹄声,来者不是军队前哨便是极为有权势之人。

    宋初一常年呆在军营里,学马蹄声很像,由远及近的感觉把握的极好。

    那六名大汉长相粗野,一听到马蹄声却都慌了手脚,连忙抓起那件红色嫁衣,匆匆逃离。

    宋初一看了片刻,确定那帮人不会再回来,从身旁挖了一把泥握成团丢了下去。

    少年听见动静,抬头向上看,正对上宋初一一张惨白带着戏谑笑容的脸,惊的连滚带爬,但奈何伤势似乎太重,半晌也没能跑出太远。

    宋初一心道,有本事你再跑啊!嘴上却是放低了姿态,“喂,我救了你一命,难道你却将我丢在这里等死不成?”

    少年动作顿了一下,抬头问道,“你是人?”

    “光天化日,不然你以为我是什么!”宋初一没好气的道。

    少年探究的看了她几眼,仿佛才确定宋初一的确是人不是鬼。看罢,便趴下来,躺在草丛中稍缓。

    宋初一方才又是学马蹄声,又是扬声说话,也十分疲惫,她见少年一时半会也没有要走的意思,便将麻黄的茎拉低了一些,趴在地上嚼着。

    才躺了没小半刻,便听见有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从坡下往上来。这个坡不算太陡,但少年受了重伤,爬起来应该很费力气,难道是那帮人返回来了?

    宋初一心里微微一惊,吃力的向前爬了半尺,向下看去。少年正以不弱的速度往上面爬,不出片刻便上了高地,钻进宋初一所在的草丛。

    宋初一立刻自我检讨起来,看来方才估算错误,这小子受的伤根本没有到跑不动的地步,幸好他倒算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否则很可能白救了他一命。

    “你是齐人?”宋初一仰头,刚刚少年说的是齐语。

    少年站在她身侧喘着粗气,日光从他头顶照射过来,有些刺目,宋初一眯着眼睛,只能隐约看到他凌乱的发几乎把整张脸都遮住,看人的时候都是透过发丝的缝隙,唯一露出来的唇已经高高肿了起来,下颚连带嘴角便一片泛着血丝的青紫。

    少年默不作声的将宋初一从地上拽了起来,轻而易举的便抗上肩膀。

    “你这细胳膊细腿的,看不出还挺有力气!”宋初一被颠的呛咳起来。

    少年也不理会她,闷头穿梭在草丛里。他似乎对附近的环境很熟,穿过一片小树林,又不知绕了多少路,宋初一才听见哗啦啦的水流声。此时她已经被颠的视线模糊。

    少年将她丢在一堆干草上,转身离开。

    宋初一刚想开口唤他,便看见前面的水潭附近有一片小菜圃,四周用木棍做了篱笆围起来,很可能是少年生活的地方,所以便住了口。

    宋初一方才吃了麻黄,此刻躺在干燥的草堆里晒着太阳,不一会便昏昏欲睡,睡梦中仿佛闻见浓郁的谷香。

    睁开眼睛四处张望了一番,瞧见少年正蹲在潭水便捧着一只破口的陶罐喝着糜子粥。宋初一咽了咽口水,干咳了一声道,“小兄弟,与你商量个事儿。”

    少年转头戒备的看着她,仿佛是一只护食的小兽。

    宋初一翻了个白眼,躺在枯草上懒洋洋的用齐语道,“你把我扛回来不会就是为了埋尸吧?我看你也挺聪明,定能猜出我是出身士族。在出嫁的途中染疾,送嫁之人许是以为我死了,途中也只能草草入葬。倘若你救活了我,随我回家,必有重谢……至少能吃上白米。”

    这些偏僻的地方都还是以物易物,连钱币都见不着,更别提金了!宋初一很清楚,白米对于百姓的吸引力远远大过于钱币金银。

    回答她的是一阵沉默,宋初一看着要凉掉的糜子粥,心里着急,你他娘的倒是放个屁啊!

    良久,少年终于蹦出一句话来,“你如何会讲齐语?”

    宋初一心中暗惊,难道这少年竟是认识自己的?不禁反问了一句,“你又如何知道我不会讲齐语?”

    少年没有回答,而是将剩下半碗的糜子粥递到了宋初一面前。

    污黑的手,瓦罐上也是油黑发亮,糜子的香味混合着一种奇怪的馊味,瓦罐沿上还有少年方才喝粥时留下的痕迹,倘若宋初一真是士族女子,对着这样的场面也许会食不下咽,但比这样更难的日子她也经历过,自然不会在意。

    “听说士族一诺都是千金不易。”少年看宋初一吃的忘乎所以,禁不住提醒了一句。

    宋初一心想,小子还有些见识,竟知道千金不易这句话。她嘴里咽着粥,含糊的应了一声,三两口便将粥喝的快见了底,少年一见立刻急了,伸手抢过瓦罐。冷冰冰的道,“这是两天的饭!”

    宋初一老脸一红,干笑道,“我身子虚,多吃两口才撑得住。”

    瓦罐边缘还沾了一下,少年伸舌头舔了舔,用布包上钻进树丛里藏了起来。

    宋初一吃饱喝足,躺在干上想着方才的事情,她说自己是在出嫁途中染疾,不过是根据那件嫁衣编的,倘若嫁衣不是从她身上扒下来,少年必然不会信这个说辞,可是他信了。

    宋初一怎么也想不明白,头有些发晕,她不禁伸手抚了抚眉心。指尖触到一片光洁的皮肤,她动作微一顿,连忙仔细摸了摸。

    当年她第一次出使秦国,为了劝退秦军,孤身入秦军营地,秦军主将为了试探她,一剑挥至面门,她没有躲,剑尖稳稳的指在了眉心,血立时顺鼻梁流了下来。

    其实只是破了一点皮,伤口愈合之后,倘若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疤痕,只是她这些年来习惯用指腹去摩挲那个伤口,所以能清晰的感觉到,可现在居然没有了?!

    宋初一扶着旁边的石壁站了起来,往水潭边走去。吃过药和糜子粥之后,身上有了些力气,足够支撑她走到潭边。

    潭水清碧,宛如一面镜子般,宋初一清晰的看见了里面那个倒影。

    纤瘦的身子,巴掌大的脸,墨发如瀑,身上脏乱不堪的中衣还隐隐能看出是白色。宋初一仔细端详,水中映出的那张脸,额头比常人要稍微饱满些,鼻梁比一般的女子要笔挺,看起来不似平常女子那样纤柔,还是那么没有风情,不过这张年轻的脸,却是她十五岁时的模样!

    秋风乍起,吹皱了一潭湖水,倒影晃的有些模糊。

    宋初一不禁弯腰轻轻触碰水中那张脸,尚未等她理出点头绪,腰上忽然一紧,连挣扎都未曾来得及,便被人扑倒在地,坚硬的石块硌的她浑身要散架。

    “小王八犊子,你闹哪样!”宋初一呲牙咧嘴的冲少年咆哮道。

    正文第五章倚楼听风雨

    少年死死盯着她不说话。

    宋初一也能够隐约感受到他的情绪,少年许是以为方才她是骗了吃食,吃饱了好做个饱死鬼。

    “我看看自己的仪容,你捣什么乱!”宋初一挥了挥手,“别木头似的,过来扶我一把!”

    仿佛是想探究她话的真假,半晌,少年才动了动身子,将她从地上搀起。

    他受了伤,之前是浑身戒备,所以不曾受到太大影响,现在似乎是到了他自己认为比较安全的地方,浑身一放松,疼痛就明显的多了,行动不大稳便,费了好大力气才将宋初一送回原处。

    “喂,你叫什么名字?”宋初一坐到干草堆里。等了片刻,见少年没有半点要回答的意思,便道,“姓名乃是长辈所赠厚礼,倘若有姓名便说来,堂堂丈夫,何故遮掩如贼!”

    在这个世界上,不是人人都可以有姓名,姓名代表身份,是有一定的身份地位之人才有资格拥有。这少年既然见识不俗,定非野居于陌的寻常百姓。

    “赵。”少年从怀里摸出几个野果,在干草上蹭蹭,丢了一个给宋初一。

    “氏?”宋初一问道。

    先秦时期,姓和氏并不代表同一个意思,女生者为姓,姓原本由母系氏族而定,后沿用下来,不能更改。而氏,是家族的标志,根据家族变迁可以改变,氏没有一定的规则,有的因出于公室,就称公孙氏,有些以所居官职为氏,如司马氏、司空氏,有些以封地为氏,如韩、赵……

    总而言之,贱者有姓无氏,只有贵者才有姓、氏之说。宋初一这么问,只是想确定这少年的出身。

    “不知。”少年啃了口果子,酸的汁液浸泡到嘴上的伤口,痛的他龇牙。

    他这等模样,触动了宋初一心湖深处仅存的一抹温暖,曾几何时,她的处境与这少年如此相似,“可有名?”

    秋末的果实十分珍贵,虽然或酸涩或熟烂,但因为快要入冬,即将会有一个冬天和一个春天采摘不到野果。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