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电影院第12部分阅读
起来。
王二马赶紧把矿泉水瓶打开,递给了翠翠,她接过水,咕嘟咕嘟地喝了起来。
“你们不能放了孩子,那些怪物得不到满足,晚上又会出来吃人!”
一个白胡子的老头仗着年纪大,壮着胆子出来说。
“那些怪物是人感染了病毒变异成的,你们要是把这俩孩子送给它们吃,吃完了还会来,知道不知道?什么年代了,还信这套!”
王二马看林冲连解释都懒得解释,好歹扔了句话给这些愚昧的村民。
“病毒?变异?”真的是这样吗?有一些村民问,“怪不得我爸那天晚上突然就想要咬我,还好我跑得利索。”
“我看这俩个外来人说得有理,如果不是那个什么病毒,怎么可能咱们的亲人都变得要咬人呢?”
村民们议论纷纷,这下,原本就一直提议是出了怪物的那位叔公有些撑不住了,道:
“别听他们乱说,他们是外来人,一会就走了,咱们还要在这里生活下去,如果不搞祭礼,不把这些怪物驱走,咱们还能往哪去呀?你说,哪辈子咱们有出过这么恐怖的怪物啊?”
“我说的都是实话,信不信由你们。离这里不远的福建刚刚建了一个华夏的基地组织,如果你们想获得庇护可以去那里。”
林冲看在他们还是人的份上,解释道。
“但是,如果你们不想离开自已的家,也可以采取把怪物都清除的办法。把怪物统统杀死后火化,然后再组成护村队,每天巡逻,防止外来的怪物吃人。这个病毒感染的是全世界,不只你们村子。现在全世界都是这样了。”
林冲想想这些普通的村民,如果要到基地去,还不知道能不能混得下去呢,不如让他们以村庄为基地,在自已熟悉的环境中生活。以目前来看,他们以宗祠为根据地,还能生存下去,未来只要组织起来,有意识地应对怪物,活下去应该没有问题。
“这个外来人说得没错,这应该不只我们村子发生这样的事。我前天去隔壁的村子去看我出嫁的女儿有没有出事,发现他们一家都被怪物吃掉了。”
说这话的老大爷眼圈红了。
其实村子里的人也是在极度的恐惧之下,才会采取祭孩子的办法来驱怪。这时,听林冲他们一分析,大家的理智也逐渐恢复过来,想想自已的行为,再看看被吓坏的小男孩和翠翠,都不由惭愧地低下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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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乱哄哄的砍丧尸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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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你们明白过来就好。现在没有被感染的人都要团结起来,才能更好地生存下去。你们大家中谁是主事的?”
林冲严肃地说,扫了一眼人群。
“我,我是村长。”
有一个人50来岁的男人站了出来,他个头不高,皮肤黝黑,双眼透出精明,象个做点小生意的农村人。
“名字?”
“雷震天!”
林冲心里嘀咕了一下,好威猛的名字!
“好,下一步,你们依旧以这个祠堂为寄居地,找出壮年男人,组成护村队,然后分组,昼夜不停地值守。最重要的是,白天你们要出去杀死那些怪物,清理村庄。对了,这些怪物的名字叫丧尸。他们感染了一种病毒,已经不是人类了。就算其中有你们的亲人,也要狠心砍下它们的脑袋。记住,它们已经不是人类了,完全没有人类的意识了。”
林冲目光炯炯地看着村民:
“你们不信?见过烂出肠子的人还能行走的吗?你们挖开它们的肚子看看,里面是不是装满人肉?它们可是最喜欢吃活人的肉了。相信你们也有亲眼看到过。
记住,它们身体的控制中心就是脑袋,只有砍掉它的脑袋,它才会完全死亡。”
一席话说得村里人恍然大悟。
“另外,很重要的事是,你们要去村里,把各家粮食等一切生活物资收集起来,由村长进行集中分配。我看你们这里物产丰饶,树上香蕉那样的水果也不要浪费了,在这种时候,一切物资都是宝贵的。”
林冲叹口气,要交待的事情太多,他一时也不知道从何说起。只能拣他想到的重要的说。
要知道,他亲身经历过的末日危机初期,由于社会陷入混乱之中,在物资匮乏的情况下,当时最高峰达到了一斤米一钱黄金的价格。这里是农村还好,还有充足的蔬菜水果可以做替代品,而且江南一带,就算冬天也会有作物生长,村民只要种下冬天的作物品种,完全可以自给自足。
经过数日的惊恐与挣扎,村民们在听到林冲的话后,心里也豁然开朗,村长雷震天也是个果决之人,他长年走村串户,做些兜售农具的买卖,算是有见识的人。这时他也果断地下了命令:
“这位先生说得没错。咱们要安身立命,只能团结起来。村子里就剩下我们这几号人了,本来我们就是同一个祖宗传下来的,现在更是同甘共苦的兄弟姐妹了。以后,这样抛弃自已子孙的事就不要再发生了。现在,村子里50岁以下的男人站到右边来了。”
人群里几个辈份最大的白胡子老头羞愧地藏到了角落里,祭献童男童女的馊主意他们是主要的支持力量。
随着雷村长一声令下,在他右手边立即站出了一排精壮的男人。雷震天一数,有34个。他用探寻的眼光看了一眼林冲,意在问他下一步怎么办。
林冲无奈地挠挠头,既然帮了开头,那也只好帮到底了。
“这样吧,你们这群人站成一排。好,现在从左到右报数。嗯,对了,就是这样。报1到10,11到20,21到30的分成三组,每组选出一个小组长,实行组长带队制,然后一天24小时各值8小时的班。31到34的,留在宗祠基地内做安保工作。听明白了没有?”
“明白了!”
虽然声音还是稀拉不齐,但似乎多了几分底气在里面。
“村子里还有什么可以用的家什,大家分别找来用,把自已武装起来,最好是割草刀,家家户户都有吧?”
江南的水田多草,有种田的农家都会有长柄的割草刀,那刀十分锋利,又兼有长柄,林冲想起来,那真是砍丧尸脑袋不二的工具啊。
“有,割草刀不难找,基本上家家都有,我回头组织入村去找。”
雷震天道。
“好,小组长你们各自选出来,从此以后,组员要绝对服务组长的指令。至于你们这个护村队的大队长,就由你们村长雷震天兼任。”
林冲说得不容反驳。
“为了确立你们村长的地位,现在,我就把这把半自动步枪赠送给他。”
林冲一挥手,王二马赶紧上前,把半自动步枪交到他手里,林冲转手把枪郑重地塞到雷村长手里。
“懂得用吗?”
“懂得,我是退伍军人,在部队用过。虽然现在手生了,操作还是懂的。”
林冲一听,更满意了。
“以后你就用军事化的方式管理你的村民吧。记住,多杀丧尸广积粮,多搞生产少搞破坏。”
林冲一歪脑袋,不知怎么就七个字七个字地蹦了出来,坏了,精神流入侵,他心里惨叫一声,为什么穿越过来后,获得的都是一个比一个不入流的异能。
雷村长接过半自动步枪,眼里冒出无限的感激。想想前几日赤手空拳对付丧尸的情景,他可知道这枪意味着什么。
这枪就意味着命啊!
林冲交待完了,觉得自已也可以拍屁股走了,相对于2040年代的自已,现在这样的作派真是娘多了,以前在那黑暗的日子里,早就练就了绝冷的心,碰到这样的事,没准就不理会了。
也许,是因为带着未来的躯壳与现在的自已会合的缘故吧。林冲记得末日危机爆发时的自已,还是具有人类正常情感的,会悲伤,会欢喜,会绝望,也会有同情。寒冰一样的冷酷那是经过了多少事情才积累出来的。林冲正想开口道别,雷村长却说话了:
“呃,两位……两位大侠!”他一时不知道该叫林冲他们什么好,想着他们的举动颇有侠士之风,大侠就脱口而出了。
“你们对付这群怪物,不,是丧尸,应该很有经验。能不能,顺便帮我们多少清理一些。我也让护村队跟着你们,学习一下杀丧尸的技能?”
王二马看看林冲,反正他一切都听林冲的指挥。
林冲看看表,时间尚早。到安福市差不多两个小时就够了,算了,送佛送到西吧。于是,他点了点头。
看到林冲答应了,雷村长如释重负,叫护村队尽量带上宗祠里能找到的家伙,跟着林冲进村杀丧尸。
于是,林冲带过的队伍里装备最怪异的一支出现了。
林冲手里拿着他的短刀,后面乱哄哄的30个村民手里或拿着钉钯、或拿着锄头、或举着菜刀……进得村来,看到第一只丧尸,村民们都吓得往后退了10米,林冲淡定地走过去,手一甩,短刀变成长刀,利落地砍下了丧尸的脑袋……
原来杀怪物也不是那么难啊?村民们看林冲很轻松的样子,不由大受鼓舞,他们又乱哄哄地冲到前面来……
在一口水井边,出现了两只丧尸,林冲示意村民上去砍杀。大家一时都有些畏缩,还是当过兵的雷村长镇定,他拿着一把割草刀,远远地对准丧尸的脖子用力一切,不好,第一刀没砍着,丧尸反而对着他冲来了,雷村长果然勇猛,他扯下背后挎的半自动步枪,退后了几步,对着4、5米开外的丧尸脑袋,“碰”地开了一枪。
姜还是老的辣,虽然这么多年没摸过枪,雷村长第一枪就把丧尸的脑袋炸开了花。
受这个战绩鼓舞,一群村民又乱哄哄地冲上前来……
林冲又好气又好笑,觉得自已简直就是带着一帮原始人在做战。所幸是大中午的,这些丧尸的能力有所退化,行动都比较迟缓,正好适合这群原始系的“士兵”练手。
林冲教他们要采取定点清理法,这样能确保把场所清理干净了,尤其是村民居住的房屋,每栋房子进行清理后,都要把大门关起来了,以免丧尸再跑入房屋内。
村子中间的小广场,这里原本是县里搞什么“美丽乡村”政绩工程弄的一个小绿化公园,公园不大,硬被种上了三棵总价植8万元的大树,这时候竟然在树荫下聚集了一群丧尸,足足有20多只,这可把这些乱哄哄的原始系“士兵”吓坏了,他们个个畏头缩脑地不敢上前。
看见林冲淡定地一个人昂首向着丧尸前进,大家不由看傻了眼,接下来一幕,他们更是把林冲视为仙人,只见林冲走到丧尸群前两米的地方,忽然手掌向前一推,这群“嗷嗷”叫闻着人肉香味十分兴奋的丧尸忽然被冻成了冰雕,一动不动地,任凭林冲上前一刀一个砍掉了脑袋。
他们哪知道林冲心里气哼哼地,每次都要到离丧尸2米的地方,才能发挥物理攻击的技能,郁闷死林大爷了,哪想到村民当成他无所畏惧的表现呢。
就这样,折腾了好一阵子,终于有村民能出手砍丧尸了,林冲于是赶紧鸣金收兵,他可没空再陪这群“原始士兵”玩下去,在他看来,既然教到这份上,村民还是没有生存能力的话,也只能自然淘汰了。
走在回祠堂的路上,这群英会乌合之众现在已经象样多了,至少他们每人都装备了一把菜刀,肩上都扛着一把割草刀,看上去整齐多了。
在农村的风俗里,男人出去干体力活,女人在家里照例要做点好吃的东西,颇有犒劳的意味。这个小村子也不例外,远远望去,祠堂里飘起阵阵炊烟,王二马对林冲说,他闻到了炒咸肉的香味!
“咕噜,咕噜!”
那是林冲的肚了饿得直叫唤!
第四十二章:邪风帮的丁风
(首次上推荐,感觉大家十分给力,所以今天三晚,除了早上七点的,中午和晚上的不变,求各种支持)
祠堂的一侧,原本就有个大土灶,这是村里搞各种宗族活动时,开伙用的。这下,可派上了用场。
原本就手脚勤快的农妇们,一看时辰到了,就起火做饭,忙个不亦乐乎。
林冲一看这场景,还真是人间烟火啊!
王二马凑到他跟前道:“就算为了这样平凡的景象,咱们留下了来的这些时间也不算浪费了。”
林冲一听,知道他要“吟诗”了,头一阵大,赶紧避开了。
就在这时,林冲感觉他的衣角被谁扯了一下,低下头一看,是刚才救下的那小男孩:
“叔叔,你们是不是一会就要走了?”
“是啊,怎么了?”
“能不能带我走?”
“你留在这里不是挺好的吗?叔叔会警告他们,以后不敢那样对你了。放心吧!”
“我爸爸妈妈都被丧尸咬死了,我们是外来户,在这村里一个亲人都没有了。翠翠还有爸爸妈妈呢,她是抽签选出来的,我和她不一样。”
这话说的,林冲一听就明白了。原来,这小男孩在村里是单门独户,和这村的人没有宗亲关系,父母又被丧尸咬死了,难怪活祭一下子就把小男孩推出去了。而那个小女孩,是本村人,她被选上,是抽签的结果。短短几句话,信息含量够丰富,林冲看这男孩子着实机灵,便问他:
“你叫什么名字?”
“丁风!”
啊!听到这个名字,林冲吃了一惊!丁风,这小子,在2040年代,可是威震一方的邪风帮的帮主啊!他是风系异能,一把邪风刀练得出神入化,到林冲离开那个年代时,据传丁风已经能化气为刀,其一刀出击,可达到10万重锤之力!可以秒杀高级丧尸智能机械人。
林冲又仔细看了看这孩子,他之前执行安保任务时,曾经远远看过几次作为大人物出场的丁风,现在看这孩子,眉眼依稀间就是丁风的样子,只不过,他现在更加稚气、天真。未来的丁风,眉眼间充满了酷酷的邪傲之气,那威震一方的气势,自然不是眼前的小男孩所能表现的。
咳,没想到居然救了丁风。这又会改变什么历史呢?
林冲知道那个蝴蝶效应的故事,不过,作为逆时间之流返回之人,本身在回到现代时,就已经开始扑扇着自已的翅膀,改变历史了。而现在,这种效应正在如滚雪球般扩大。林冲记得,自已在末日危机爆发之初,并没有和丁风有什么交集。
“给你一顿饭的时间考虑吧,丁风,外面的世界比这里更危险。”林冲摸了摸丁风的小脑袋,叹息道。既然命运安排他们交集,那就听从命运的安排吧!
“吃饭了,吃饭了!林大侠王大侠”
雷村长很热情地招呼林冲和王二马!这时候他已经知道了他们二位的名字,但却仍大侠大侠地叫着,林冲倒无所谓,王二马却有点飘飘然。
农村人还是很朴实的,大海碗装着满满尖尖的白米饭,居然真的有咸肉炒蒜苗,太下饭了,林冲和王二马一人吃了两碗饭。林冲觉得穿越回来,别的不说,吃的福利还是不错的,至少顿顿能管饱,走到哪都有白米饭吃,真是太幸福了!
“雷村长,你可不能滥用职权啊,切记,只有团结在一起,才能生存下去!”
林冲边扒着饭,边语重心长地教育雷村长。
“我还会来这里巡查的,要是有村民举报你滥用职权,搞那些乱七八糟贪污fb的行为,我就把你扔出去喂丧尸,知道不?”
绝对的权利产生绝对的fb,没有监管的权利是fb的温床,林冲从未来回来,深谙个中道理。他们离开后,雷村长手里拥有武器,村民们奈何不了他,万一他称王称霸,村民们就受罪了。
“我怎么敢呢,部队教育我们,团结就是力量!我好歹做过人民的子弟兵,再说这些都是我的宗亲,大家一起经受这样的大难,我怎么会做那样丧尽天良的事情,你放心吧!”
雷村长指天划地,表示如果他未来真堕落成那样,任林冲拉出去喂丧尸,绝没有怨言。话说,雷村长还是有眼力的,林冲那神仙似的一下,把20多只丧尸全冻成冰雕,着实震撼了他。
“嗯,那样就好,还有,那孩子说要跟我走!”
林冲指了指正在香甜吃饭的丁风。
雷村长面上一红,知道搞活人祭这样的荒唐事居然任其发生,虽然自已不是策划者,但作为村长,没有出面阻止,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惭愧地道:
“林大侠,那孩子父母双亡,如果他想跟你们走,也是一条活路!就怕他成了你们的累赘!”
“看他自已的造化吧!乱世之中,会发生什么,谁也说不准!”林冲道,也不再说话,埋头苦吃。
“怎么样,想好了没有?小家伙!”
林冲又摸了摸丁风的脑袋,呵呵,小家伙乖乖地任他摸。林冲想,在未来,别说这么摸丁风了,要靠近点就被他的护卫“卡察”了,这么一想,他又摸了摸丁风。
好吧,这个猥琐大叔!
林冲把丁风夹在中间,就这样带着他上路了。
林冲注意到,丁风离开雷家村的宗祠时,连头都没有回。真是个有个性的小家伙,难怪能成大事。
这么一弄,在雷家村耽搁了一上午。穿过村道之后,好不容易上了国道,王二马加大了油门,在宽阔的马路上横冲直撞。
“老大,这孩子你打算怎么安置他?咱们肯定不能带着他去做任务吧?”
王二马边驾车边问林冲,他很好奇林冲怎么总是和孩子混在一起,电影院里200个孩子不说,这边又弄了个丁风。他哪里知道丁风在林冲那个时代之威猛啊!
但林冲也不是冲这条才带着丁风的,因为以丁风现在的身份,要单独在雷家村混下去,的确很艰难。并且,长期待在雷家村,没准就把他的天赋埋没了。
“福建不是建立了一个基地市吗?咱们先去那里,把丁风安置了再说。”
“不先去安福市了?”
“去,当然去。可是你忘了,现在安福市肯定被军队把守住了,咱们去基地那,正好可以探听下情况。不打无准备之仗嘛!”
“明白了,老大!”
林冲在gps导航上搜索了一下,居然有福建基地市的路线图。他把终点定在那里,导航妹就开始不厌其烦地唠叨了。
这次穿越回来,感觉这个时代似乎比上一次经历的有了些不同的变化。比如,昨天晚上电视台的柳叶,被称为胸大无脑美女的她,竟然坚守岗位到最后一刻,她发布的那些有用的资讯,不知道可以挽救多少人的生命!还有这个gps导航定位,这么快就有了基地市的导航地图,应该是有同样设备的人在及时更新。这种利他的事情,在混乱的末世太不可思议了。
林冲忽然想起吕洞宾的那张统计图,难道,精神流真地如他说的,占据了今世的主流?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难道是未来人类的忏悔之心影响了现在世界?
有句古话叫:不见棺材不掉泪。
在整个地球都要见到棺材前,人类心灵共同发出的忏悔之力,这样的愿力真地有那么强悍吗?
如果没有时间机器,如果他们没有成功地到达过去,那么这种愿力就不可能回溯,幸运的是,他们还是有人成功了,于是这种忏悔的愿力就随着他们到达了现在这个世界!
这种愿力,在修复末世的混乱与绝望!
林冲记得自已以前看过一部古老的末日题材电影,叫《感染列岛》。电影里:日本全国被一种不知名的病毒感染,受感染的民众数百万人被夺去了生命,电影的最后,病毒被正义的医生打败了,逝去的女主角也留下了一句感人的话:即便世界明天就要毁灭,我仍然要种下一棵小苹果树。当时林冲很文青地感动得眼泪哗哗,尤其是在看到漂亮的女主角被病毒感染而死时……
全岛被感染,天谴,日本人在片中也自称。
那么,科技教”净化地球的反人类组织,他们妄图掌控人类的进化,是否也会遭受天谴呢?
林冲按动手上的智能系统,把沿途经过的路况一路上传。有时候,改变世界的,并不只是一个又一个伟大的工程、壮举什么的,每个人都把自已善的愿力付诸实际,一点一点地累积,世界就会产生变化!
精神力,林冲第一次对这三个字产生了些许敬畏!
随着导航的告知,林冲一行,越来越靠近基地市了。
这时候的国道进入了山区,愈加崎岖狭窄,整条公路依山而建,在弯道处呈几字形盘旋。如果不是熟知山路的司机,根本就无法以正常速度进行行驶。
摩托车车身灵活,王二马虽然是跑惯了城市的道路,但在这样的山路上走了10多公里,也就慢慢适应了,在过90度的弯道时,他一掠车身,几乎是贴着地而过,根本就不用减速。倒是把夹在中间的丁风吓得哇哇叫!
看山跑死马,基地市所在的罗原县,就建在这群山之间,导航上标明还有40公里,可这40公里耗费的时间却比国道上1个多小时的还多。
山路上没有往来的车辆,王二马的车开得肆无忌惮,就在他加大油门跑得正欢的时候,突然,摩托车熄火了!
第四十三章:丁风失踪
“怎么回事?”林冲问王二马,“车坏了吗?”
“没有,是没油了。”王二马苦着脸说。一路上走得太畅快了,根本就忘了加油。要没油也不早没油,五分钟前才经过一辆停在路边的车子。
“没事,推着往前走一段,怎么也能找到一辆车。”林冲不以为意。
这一段路正好是上坡路,于是两个大人苦哈哈地开始推车了。本来可以把摩托车扔了,背着行李直接找被扔在路边的小车坐上,可是,二人担心剩下的路不知道还会不会出现高速那样的景象,如果公路被丢下的车辆挤满,那就不如摩托车灵活速度快了。
反正一路上时不时就能看到扔在路边的车,推一段路,应该就能找到车,然后吸了汽油就能上路了,所以二人一时心里也不急,吭哧吭哧地推着车,往前走。
这里倒是符合环滁皆山的景象,三人本已经骑行到半山腰,一眼望去,除了山还是山,倒是符合福建丘陵地带的特色。
推着车拐过一个弯道,他们不由得眼睛都一亮:前面的路是一段较平的山路,这下可以省些力气。王二马正埋头苦推车,忽然,林冲道:
“停下,等等,这里面可能有戏。”
林冲指着路边一条山道对王二马说。这山道大约两米来宽,虽然没有铺设水泥路,但是路面平整,上面撒了防滑的碎石,显见有人常来常往,可能是山里的护林路。林冲走上前仔细看了下,对王二马说:
“这里有越野车的车痕,还很新鲜,除了进去的车痕,并没有被出来的车痕压住,这车应该还在里面,进去看看。如果能找到车,咱们也省推车了。”
林冲和王二马看看四周并没有什么异常,就叫丁风留在路边看着摩托车,林冲把一把手枪塞到丁风手里,道:
“有什么情况就开枪,没问题吧?小男子汉?”
丁风接过枪,爱不释手,兴奋地连连摇头。这小子早就对林冲和王二马的武器眼馋了,这下能拿到枪,就算有问题也没问题了。
林冲叫丁风怎么打开枪的保险,就和王二马往小路里走去。这还是林冲多了一份心眼,给丁风一点安全感。依他的估计,越野车可能就趴窝在前面不远的地方,不用五分钟,他们就能回来了。
不过,路程比林冲想像得要远一些,他们大约往里走了十分钟,才看到一辆白色的尼桑suv停在那。
林冲拔出短刀,王二马也把手枪拿在手上,二人警惕地往车走去。因为从他们的视野里看去,那辆suv里,有一个明显的人影。
路边草丛里的杜鹃突然发出一声怪叫,一只长着长长彩色尾巴的山鸡从草丛里窜出来,随即又隐没在草丛里,把王二马弄得一惊一乍的。
林冲来到车门前,透过半开的车窗,看到里面的人影是一个男人,已经死了,脖子上有一个被咬开的大洞,头部却是炸开的,已经腐烂,炸开的头脑袋处有白色的蛆虫欢快地爬进爬出。
林冲打开车门,一股被闷住的腐臭味扑面而来,一群正在尸身上构建极乐世界的绿头苍蝇受惊,“嗡”地一声四下飞散。接着,“啪”地一声,那死去的中年男人搁在门边的一只手垂落下来,一把短柄猎枪掉在地上。
从他握枪的姿势来看,此人竟是自杀的。
“我估计,这人是来山里打猎的城里人,被丧尸咬感染后,心里恐惧,自已用猎枪结束了生命。”
林冲对王二马比了个枪对着头的手势。
“他脖子上的咬伤没有伤及动脉,并不致命。”
王二马绕到车的另一侧,拧开加油盖,解下缠在身上的塑料管,插进加油孔里,拼命一吸气,眼看汽油就要吸到嘴边,他赶紧放开嘴,把塑料管的这头塞进油桶里。
汽油“咕咚咕咚”地流进了油桶里,不一会儿,油桶眼看就要装满了。就在这时,他们停车的方向传来了“碰碰”两声枪响,还有一声孩子的尖叫声。
“是丁风,有情况。你拿着油,我先去支援。”
林冲拔枪就往来路方向跑。
能秒移就好了,这时,林冲又抢时间怀念了一下自已以前的技能,这就象一个百万富翁,曾经有钱过,现在却成了乞丐,看着拥有过的奢侈品再也消费不起一般难过。
不过,林冲奔跑的速度比一般人都快得多了。等他远远地看到哈雷,就见那车前面有一个穿着白色猎装的女人,长长的头发,正在哈雷前徘徊。
闻到林冲近前的味道,那白衣女人猛地一回头,的面部立即兴奋扭曲起来,她张牙舞爪地向林冲扑来。林冲“碰”地一声,开枪打破了她的脑壳,这女丧尸顿时萎顿在地上。
这时,王二马提着汽油随后赶来。
“丁风呢?”
王二马紧张地问。
“不知道,我赶到这时,就看到它。”林冲指指女丧尸,“没看到那小子的身影。”
“不会是被她吃了吧?”王二马道。
“不可能,吃也没这么快。”林冲说得也是,从他跑动到赶到女丧尸这,也不过过了两分多钟,女丧尸就算胃口再大,进食速度再快,也不可能把这孩子囫囵地吞下去。
林冲四下里察看了一番,心里有了底。他指着路边一处草丛道:“看这里,草丛有被压折的痕迹,那小子准是没打中丧尸,吓得跳下去了。”
王二马一看,草叶纷披处,有些草茎折断了,创口正流出新鲜的汁液,看来应该是那种情况。
“丁风,丁风,你在哪?”王二马见状大喊起来。他喊了好一会,却没听到回答。
“我下去找吧,别喊了。”林冲对王二马说。
“一起下去吧。”王二马不放心,“这草丛这么密,两个人找起来快。”
两个人跳下路边的草丛,发现这压过痕迹一路延伸向下,看来丁风跳下来后,一路滚下去了。
这草是芒草,叶的边缘象锯齿一样锋利,两个人虽然小心,但手上、胳膊上还是被划出了道道血痕。
“丁风,丁风。”二人边走边喊。还分开四下里找了一会。大约半小时后,两人会合,但都没找到丁风。
王二马道:“这孩子不会是撞晕了吧?”
“有可能。咱们还是再往下找找看看。如果撞晕了,也能找着。”
两个人很快下到40米外的一个水沟,此时不是雨季,水沟已经没水了。草丛被压过的痕迹在这里中断了。
“丁风,丁风”,二人又大声喊起来。
“林冲,小心!”王二马忽然惊叫。
原来,就在水沟尽头,出现了一只丧尸,这只丧尸身形健硕,腰里还插着一把猎刀,身上穿着猎装,他的头皮已经烂得快没了,露出额头的森森白骨,这时见林冲他们出现,“嘶嘶”地张开双手向他扑来。
林冲回身,短刀在手,一甩,短刀变成长刀,顺手往前一切,男丧尸立即身首分家。
“伟大的奥特曼,这些小怪兽真是不够你杀啊!”
看林冲杀丧尸的利落劲,王二马不由地想起了保卫地球的人类英雄奥特曼。
“这一男一女两只丧尸和车上的那个应该是一车的,你看,他们身上都穿着同一个品牌的猎装。”林冲指了指这具男丧尸,“他们俩丧尸化后,把车上那人咬了,自已就在这里四处游荡。”
“不好,丁风的痕迹在这消失,不会是被这只丧尸吃了吧?”
王二马忽然想到这个残酷的现实。
“嗯,它的肚子鼓囊囊的,好象是刚吃过什么东西。”林冲看着那倒在地上的丧尸,它青白色的肚皮鼓鼓的。林冲俯身捡起丧尸的头,掰开它的嘴,看了下,道:“牙缝里面还有新鲜的肉。”
王二马觉得自已要吐了出来。但是,接下来的事情,让王二马觉得刚才那欲呕的感觉简直是小题大作,现在林冲的举动才真心催人欲呕。
林冲蹲在丧尸尸体前,从后腰上拔出一柄匕首,就着丧尸的肚子切了下去,“哧”地一股腹中臭气迎面扑来,林冲把脸一侧,让过这股恶臭,然后动手把丧尸直接剖腹开膛了。
“怎么样,有东西吗?”王二马明白林冲的意图,忍着恶心问。
“这家伙今天吃得太饱了,里面还真是快撑爆了。”林冲挖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这是它的胃,切开看就知道了。”
林冲锋利的匕首一下子把胃挑开,接着他伸进双手,在里面掏啊掏。王二马在一边看着,心提了起来,连恶心都顾不上了。
“嗯,摸着了。”林冲觉得手里摸到一个圆圆毛绒绒的东西,就把它提了出来。
“怎么样?是人吗?”王二马看着那沾满粘乎乎粘液,散发恶臭的东西。
“一只野兔!”林冲道。“生前打不到兔子,现在死了还能饱餐一顿野味,真不错。”
“林叔叔,王叔叔!”忽然,他们的上方传来孩子的叫声,是丁风。
丁风站在他们上方的草丛里,直向他们挥手,小脸吓得白白的。
原来,林冲他们走后,那只女丧尸忽然就从公路边的浅草里冒出来,丁风吓得拔枪就打,但他根本就没用过枪,没准头,女丧尸虽然被打中一枪,不在要害部位,又活蹦乱跳地向他走来。丁风吓得一咕噜就跳进公路下面的草丛里,正象他们猜测的一样,被一棵小树撞晕了,直到现在才醒转过来。
“你小子,运气真是好,晕倒了竟没被这只丧尸发现,要不小命就没了。”
两人看见丁风,乐得跟丧尸见着美食似的,赶紧扑了上去,把这小子狠狠地抱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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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进入基地市
还好丁风只是受了点皮外轻伤,虽然被撞晕了,但脑袋不疼,又没有呕吐的迹象,见他没被撞出脑震荡,林冲放下心来。
又经过1个小时的疾驰,林冲三人终于来到了基地市。
这个基地市,挑选的是四面环山的罗原县建成的,远远望去,入城的八车道上,架起了高大的城墙,门口还有一队穿着制服的士兵在把守!
看来,这是一队依托了军方力量的强大组织建立的基地市,这些把守城门的士兵手里,个个都端着崭新的步枪,一看就是刚从武器库里拿出来的,有些应该都没开过火!
哈雷摩托车离那城墙越来越近,值岗的士兵远远听到声音,戒备地端起了枪!
等摩托车开近了,那些士兵一边警惕地用枪指着林冲他们,一边要求他们下车接受安检。
林冲行李里被检出的散弹枪和手雷并没有被没收,这个时候,活着的人身上有一两件保命的武器是很正常的事。因此,林冲他们的行头并没有引起特别关注,只是安检处的工作人员很精细地给他们的武器做了登记。然后,那个年轻的工作人员将三块可以吊在脖子上的牌子发给他们,道:
“这是身份牌,你们的照片已经扫描入系统,资料就和身份牌上的编号相对应。这个身份牌可别丢了,要不就成可疑人员了,会被执法队拘捕的。另外,你们的武器也全部登记在册,也是和身份牌对应的,因此,进城以后别滥用武器,一切都可溯源追踪的。”
林冲看看自已的身份牌,上面的编号是100512,看来,这个基地市的人数还真不少啊。
王二马和丁